高庭司法委员指被告淡化罪行,推卸部分责任给受害人,还使用暴力,导致受害人伤势不轻,并且有一定的预谋干案。因此批准控方上诉,加重刑罚。
青年用手指性侵一名认识不久的台湾女友人,原本被判坐牢七年鞭三下,但高庭昨天应控方上诉,把刑罚加重至八年半监禁和六下鞭刑。
高庭司法委员施奇恩指黄俊贤(译音,22岁)淡化罪行,对受害人使用暴力,并且有一定的预谋干案。针对黄俊贤称24岁的受害人让他误以为女方对自己有意思,司法委员不接受这方面的陈词,并指案情显示受害人同意到酒店去时已表明要独自留在房间休息。
司法委员对此表示:“这是推卸部分责任给受害人的托词。”
虽然司法委员相信黄俊贤在性侵受害人后即刻跪地道歉是真诚懊悔,但黄俊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淡化罪行却让司法委员觉得他只有跪地那一次是有悔意的。
此外,司法委员也指黄俊贤对受害人使用暴力,以致她伤势不轻。受害人脸颊有瘀伤,左臂被划伤,门牙也断裂。
司法委员说,当黄俊贤答应让受害人独自留在酒店休息时,已在为性侵做准备,时机到来时欲行不轨。
司法委员因此批准控方的上诉,加重黄俊贤用手指性侵他人的刑罚。黄俊贤同时还有企图强奸同一名受害人和与性侵案无关的行为不检罪名,所以他的总刑罚为入狱八年半又两周和鞭打九下。
黄俊贤是在酒廊认识受害人。数周后,即2014年11月8日凌晨2时30分,黄俊贤约受害人到酒廊喝酒。受害人要回宿舍时,黄俊贤提议到劳明达街的廉价酒店租房让她休息。受害人在确定只有自己会留宿房间后,同意黄俊贤的建议。然而,黄俊贤却没有离开房间,而是非礼受害人,用手指性侵她和企图强奸她。
受害人极力挣扎,呼叫黄俊贤住手。挣扎的过程中,她把一个咖啡杯抛向黄俊贤把他打醒,他接着下跪,请求原谅。
黄俊贤的律师在上诉中,促司法委员判他的当事人入青年改造所,因为黄俊贤干案时年仅20岁,是国民服役人员,所以改造他应为主要的判刑考量。然而,律师无法说服司法委员。
黄俊贤的亲友闻判后,有几人禁不住落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