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克里希纳莫迪受聘为事务所的傀儡董事,为两名前律师处理客户的钱财。他因严重渎职,导致一名客户蒙受10万多元的损失,被三司除名。
执业有22年的律师克里希纳莫迪表面上是Frontier律师事务所的唯一董事,并聘用两名“法律助理”,但其实他是受雇于两名“法律助理”的傀儡董事,负责签发支票,因两人曾保证不会处理客户的钱财。
聘用克里希纳莫迪(Krishna Morthy,61岁)的两名“法律助理”萨迪凯马里甘(Sadique Marican,42岁)和阿南古玛(Anand Kumar,50岁),都曾是律师。然而,他们在2007年因合伙人卷走客户至少1060万元,在接受调查期间向律师公会保证不会处理客户的钱财。
萨迪凯和阿南在2008年5月以月薪7500元聘请克里希纳莫迪为Frontier律师事务所唯一的董事,负责签发支票。Frontier律师事务所两个月后注册,表面上“聘用”萨迪凯和阿南担任法律助理,但两人才是掌管事务所的人。
因为克里希纳莫迪只当挂名董事而没监察事务所的账目,结果让萨迪凯的哥哥伊布拉欣(Ebrahim Marican)在任事务所经理的期间有机可乘,挪用客户10万8000元。
大法官:
难以置信再发生失信事件
昨天,大法官梅达顺审理克里希纳莫迪被检举的案件时说:“难以置信的是同样的(失信)事再度发生。”
由大法官、赵锡燊法官和潘文龙法官组成的三司特别庭,认为克里希纳莫迪协助萨迪凯和阿南应付设有安全措施的制度,他的行为极其严重。
大法官宣布将克里希纳莫迪除名时说:“这是一起不幸、极其恶劣的案件,因为你的严重渎职,事务所的一名客户蒙受严重损失。”
尽管克里希纳莫迪以7500元月薪受聘,可是他由始至终都没收到薪水。他唯有从2010年开始通过其他事务所承接工作,但仍然担任Frontier律师事务所的董事。就在这期间,萨迪凯因监督之前的事务所的账目玩忽职守而让合伙人趁机亏空千万元,结果在2010年被除名。阿南在破产后,无法继续执业。Frontier律师事务所只剩伊布拉欣独掌大权,不料他却失信客户的钱财。
比莱(Subramanian Pillai)律师代表律师公会进行检举聆讯时说,受害人相信制度、相信律师,因为律师是一个可敬的专业,但这起事件却瓦解他的信任。受害人驾驶德士为生,10万8000元是一笔巨款,本来是要用来给他和儿子购买政府组屋的,如今仍没有得到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