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起,在本地两个陆路关卡出入境的车辆,一旦被发现逃缴过路费,将面对更高的罚款。陆路交通管理局也考虑修改现有的公路交通法令,禁止曾逃缴过路费的车辆出入新加坡。
陆交局昨天发布文告宣布,从8月1日起加重在兀兰和大士关卡逃缴出入境过路费、公路电子收费,以及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Vehicle Entry Permit,简称VEP)的罚款,违例者的罚金将提高至少四倍。
目前违例者只须付10元行政费,以后初犯者可罚款50元,重犯者将面对100元的罚款。未缴付罚金者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初犯可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
陆交局受询时透露,目前关卡每个月平均有约2200起逃缴过路费的违例案,也就是每天平均有70多起,其中有超过一半是外国驾车者。
这些违例者一般是在通关时,没有把现金卡或自动通行卡(autopass card)插入设于通关柜台的收费系统内,有些司机则是没有启动按钮付费。
调派100稽查员防“偷吃”
陆交局表示已从5月起,在兀兰和大士关卡加强取缔“偷吃”过路费的驾车者,包括调派约100名稽查员在两个关卡检查,稽查员人数接下来会逐步增加一倍。此外,当局也增设告示牌提醒公路使用者缴交过路费。
陆交局指出,由于许多违例者是外国驾车者,一旦离境后,就难以追查他们的行踪,因此该局考虑修改现有的公路交通法令,禁止曾逃缴过路费的车辆出入我国。陆交局提醒驾车者,所有车辆都须缴付过路费,外国注册汽车和电单车则须付入境准证费,车内未装有阅卡器(IU)的外国注册汽车如经过收费闸门须付固定ERP。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政府预计从本月16日起,向入境的新加坡车辆征收20令吉(约6.70新元)的入境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