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刑警组织在泰国的主管阿比查说,泰国警方在接到新加坡警方的逮捕令后,已取消了嫌犯在泰的居留权。他目前被拘留在一个移民拘留中心内。




上周在荷兰村渣打银行干下抢劫案的嫌犯经过72小时逃逸后,已在泰国曼谷落网。


警方昨天文告说,嫌犯是在前天(10日)于泰国曼谷被捕。文告透露,上周四(7日)抢劫案发生后不久,警方就在同一天确认嫌犯身份,并得知他已逃到曼谷。


警方文告也首次证实,嫌犯共劫走约3万元现金,干案时并没使用任何武器。


据《海峡时报》报道,国际刑警组织在泰国的主管阿比查说,嫌犯是加拿大人。他在7日泰国时间下午5时零8分飞抵曼谷,10日中午在一家旅舍被捕。


阿比查说,泰国警方在接到新加坡警方的逮捕令后,已取消了嫌犯在泰的居留权。他目前被拘留在一个移民拘留中心内。


他也透露,新加坡在星期五晚上通过泰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向泰国要求引渡嫌犯回新。这项要求必须先后通过泰国外交部和总检察署批准。


新泰无引渡条约


可通过国际刑警协助


另一方面,新加坡警方说,自案件发生以来,便一直与泰国皇家警察保持联系,由当地警方协助掌握嫌犯位置,并将他逮捕。在嫌犯落网前,警方一直未透露更多详情,是为了确保不影响逮捕行动。当局目前与泰国方面接洽,看能否将嫌犯交回我国受审。


据泰国法律网站“Siam Legal”显示,泰国目前只和14个国家,包括美国、中国和菲律宾签署引渡条约,并不包括新加坡。不过,没有跟泰国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仍可通过其外交部,向泰国提出引渡要求。


资深律师阿莫勒(Amolat Singh)接受本报访问时说,虽然新泰两国没有引渡协议,我国警方可通过国际刑警,或是直接向泰国执法机构接洽请求协助。他说:“泰国方面逮捕的劫匪应该不是泰国人,案件也不涉及到死刑罪,加上泰国和我国同属亚细安组织,关系友好,相信将嫌犯引渡回我国受审的问题不大。"


另一名资深律师苏尼尔(Sunil Sudheesan)则表示,嫌犯是否引渡回我国,取决于几个因素。他说:“如两国之间无引渡条约,逮捕嫌犯的国家可决定是否要将嫌犯引渡回我国。另外,各个国家有不同的引渡条约,因此嫌犯也有可能会被引渡回所属国家,而非新加坡。”


本月7日上午约11时25分左右,一名男子从渣打银行荷兰道的分行,劫走约3万元后逃走。他当时独自向柜台人员传递纸条,表明要打抢。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出动多个部门与分局的警员,就案件进行应对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