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指出,被告陈文中在四起事件中都施暴,一次还动用武器,他的行为无法令人接受,法庭也不该容忍这类暴力事件,促法官判他至少坐牢10周。




行销员脾气暴躁,开车撞德士怪对方没让路,见他人的车跑在前头也气得闪大灯、比中指,甚至不满别人把身体靠在他的车上,以及停车场稽查员扫描他的停车月票。


被告陈文中(30岁)在三次路霸行为中伤及四人。他也在辱骂稽查员后,将点燃的烟蒂放进并烧破对方的裤袋。被告面对四项伤人罪,另四项鲁莽行事、偷窃、恶作剧和失信罪名,昨天被判坐牢12周。


案情显示,前年9月1日傍晚6时半,被告把车停在加基武吉坊的左路肩等女友,后来决定离开。他向右转,不料撞上刚好载客经过那里的一辆德士。


被告即刻下车,从德士前座进入德士,开始辱骂司机。他说对方没让路,向对方挥了一拳。司机的上唇有半公分割伤,获三天病假。


前年12月31日晚上约10时,被告载女友在加冷—巴耶利峇高速公路(KPE)朝滨海高速公路(MCE)行驶。另一轿车司机许忠利(57岁)也载着妻子,在被告的前面行驶。


两辆车要进入滨海高速公路时,被告鸣笛,然后闪大灯。许忠利继续驾驶,被告一路紧随在后。到了中央林荫道,许忠利放慢车速让被告先行。被告从右边越过许忠利,向后者比了中指。


许忠利这时向被告闪大灯,被告就踩踏刹车器回应。被告后来在中央林荫道和滨海花园的交界处停车,许忠利则停在他汽车的右边,两人摇下车窗开始对骂。


被告非常生气,下车与许忠利对质,还用车门撞击许忠利的车门。两人吵了一阵,被告回到车里拿了15寸长的手电筒,回头打许忠利的妻子,伤了她的手指。


许忠利抓住被告,被告挣扎了一会,许忠利后来下车。两人在马路上继续吵架,被告当时用手电筒打许忠利,还踢许忠利,导致后者跌入路堤旁的沟渠。


两人最后被刚好在附近的许忠利妻舅和路人拉开,但被告不罢休,继续用手电筒敲许忠利的轿车前座车门和左侧后视镜。


许忠利的右中指骨折,身上多处有擦伤,到医院救治,并花了1000元修车。


稽查员扫描月票遭辱骂


另外,前年10月12日下午3时半,被告在勿洛北1街第206座组屋的停车场,站在汽车后面,边抽烟边等女友。


他看到稽查员林淑兰(60岁)用仪器扫描他汽车内的停车月票,就上前质问并责骂她。林淑兰解释她只是扫描,没准备开传票。被告却持续用福建话辱骂,还把烟蒂放进对方的右裤袋,过后与女友离开现场。


有多项非礼和偷窃案底的被告,也承认于今年4月12日下午约5时,在惹兰勿刹路的停车场,因不满一名女子靠在他的车上,与对方起争执,还踢对方的双脚,导致她擦伤和疼痛。


他也承认于去年2月5日,在信佳路组屋单位,偷走两件胸罩。


主控官郭逸民助理检察司说,被告在四起事件中都施暴,一次还动用武器,他的行为无法令人接受,法庭也不该容忍这类暴力事件,促法官判他至少坐牢10周。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许忠利的行为也激怒被告,导致他失控才动手。被告已赔偿对方修车费,他也下决心不再涉及暴力事件,促法官判他少过10周刑期。


国家法院法官张荣光说,被告应庆幸控方只提控他其中四项罪状。他在第一时间认罪,显示他有悔意,而他也设法承担责任,赔偿了许忠利,这些都是有利的求情因素。尽管如此,法官决定判被告坐牢12周。(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