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冒充速递公司职员行骗的马来西亚籍嫌犯,昨早被控不诚实接收贼赃的控状。
被告莫志豪(23岁)被指于上个月30日,通过他的华侨银行户头接收一名男子“阿尔文”从受害者王萱骗取的3万零100元,而被告有理由相信这笔钱是赃物。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通过通译员要求法官让他打一通电话,并要求保释在外。不过,法官拒绝所求,案展至一个月后审理。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被告相信涉及至少另外五起类似案件,受骗金额累计达9万元。
一名32岁女子于本月4日傍晚报案,说接获自称是国际物流公司敦豪(DHL)职员的电话,指她的包裹装有非法物品,而且已被中国海关扣留。电话过后转给另一人,来电显示号码为“999”,对方自称警察。
该女子一时受惊,按指示把网上银行服务的个人信息,以及密码生成器的一次性密码透露给对方。
她后来发现银行户头遭盗用,约3万6000元被转入他人户头。
刑事侦查局展开调查,最终掌握被告身份,于三天前(18日)逮捕他。不过,目前无法确定被告和上周五(14日)被捕的三名马国人是否同伙。
警方是于本月14日接到65岁妇女报案,指她接获冒用快递公司的电话后,按指示将钱转入一个银行户头。
警方展开调查后,分别在宏茂桥坊和大士逮捕许胜发(21岁)、黄伦祥(22岁)和郑家勇(22岁),并在上周六控予不诚实接收赃物。
根据控状,本月14日黄伦祥和郑家勇在宏茂桥坊的大华银行分行,从许胜发的户头提出五万元。他们被指有理由相信这笔钱是赃物,却图谋接收,因此抵触接收赃物的条文。
控方当时指三人可能涉及其他类似案件,但至今仍未掌握幕后主谋的身份。三人继续还押,案件今天过堂。
四人面对的接收贼赃罪一旦成立,可判坐牢长达五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冒充速递公司
诈骗案
被告可能涉及
6起
类似案件
累计受骗金额
达
9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