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律师黄文光指出,从林俊辉在学校接受问话到他录完口供离开警署,期间与他接触的人供证时都称他看起来平静,没显得焦虑。“因此,学校或警方没想到死者有可能自杀。”




总检察署说,涉嫌在电梯里非礼女童的中学生林俊辉从接受警方问话至录口供,都没有出现异样行为,没让人觉察到他有自杀倾向。此外,没有证据显示这名学生有心理或精神问题,而不同的因素都可能让一个人萌生轻生念头。


就读德贤中学(North View Secondary)的林俊辉(14岁),今年1月25日涉嫌在电梯内非礼一名11岁女童,隔天从学校被带到宏茂桥警署问话,由母亲保释回家的两个小时后,被发现卧尸在义顺组屋住家楼下。


政府律师黄文光昨天为林俊辉的死因研讯作结案陈词时,指出从林俊辉在学校接受问话到他录完口供离开警署,期间与他接触的人供证时都称他看起来平静,没显得焦虑。“因此,学校或警方没想到死者有可能自杀。”


此外,心理卫生学院儿童心理诊疗所的精神科医生蒙特,无法对林俊辉是否有更大自杀倾向或当时受无症状的精神或心理病影响作出结论。蒙特医生仅于林俊辉七岁那年见过他一个小时而已。而且,林俊辉的母亲和姐姐在他坠楼前也没觉察到他有异样行为。


总检察署昨天向验尸官马文德汇报蒙特医生的看法时,也解释它认为没有必要应家属的律师所求向几个证人了解他们在事发前所见到的林俊辉是否行为异常,因为林俊辉的家人作为最后与他有交流的人更清楚情况。


指正多项不实说法


除了指出这名少年坠楼前没有自杀的迹象,总检察署也逐点指正林俊辉坠楼后流传多项不实的说法。例如:林俊辉被迫招认非礼女童,但查案人员供称林俊辉发现起初所给的口供不合逻辑后,承认他触摸她,且电梯的电眼捕捉他刻意碰触女童。


然而,林俊辉的父亲昨天通过律师朱正熙提出异议说,他看了在清堂下播放的电眼片段后,不觉得儿子与女童有任何肢体接触。就此,马文德说这是见解的不同。


朱正熙律师则强调,已逝世的林俊辉如今无法为自己辩白,而研讯的目的也不是判定他有没有非礼女童。


承认非礼的林俊辉被母亲保释出来后,却向她和姐姐否认非礼女童,但说既然别人说他有做,那他就有做。黄文光说:“他向母亲和姐姐否认犯罪,可看得出他或许在意身边的人对他的看法。然而,不可能过分简化地探究死者的心态,以明白什么促使他做出自杀的行为。”


总检察署于今年5月在为期两天的研讯中,提呈了调查报告、法医报告、45张照片、25段电眼影片和14名证人的口供书或书面证词等证据,也传召了查案人员、校长、学校辅导员和两名向林俊辉问话和录口供的警察供证。


马文德将在本月18日为研讯作总结。


心理卫生学院儿童心理诊疗所的精神科医生蒙特,无法对林俊辉是否有更大自杀倾向或当时受无症状的精神或心理病影响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