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义律师因早前在一起非礼案审讯中盘问方式不得体,甚至暗示有意了解受害人的胸部大小,遭新加坡总检察署投诉。
王新义是在去年8月代表中国男子徐家栋(24岁,译音)打一起非礼案官司。徐家栋被指前年在地铁上非礼一名22岁女子的胸部。
新加坡总检察署昨天发文告指出,王新义盘问受害人时,要求她起立以鉴定她的“吸引力”。受害人对他的要求提出不满,他却回答说自己还将“进一步询问更侮辱人的问题”。他也在庭上暗示有意了解受害人的“胸部大小”,以及她事发当天是否身穿“突出丰满胸部的低胸服装”。
新加坡总检察署认为,王新义的行为违反律师应有的专业操守,并且是“明目张胆地滥用律师职权”。因此针对此事,向律师公会提出投诉。
审理此案的国家法院法官何旭明也在庭上制止王新义发问。他在下判时形容王新义的言辞“猥亵”“可恶”,并且显然“有意侮辱或惹恼受害人”。
此外,新加坡总检察署指出这类不当的提问方式可能会影响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心。
何旭明法官也在下判时说:“盘问中对性罪案受害人进行不当羞辱,可能导致未来其他受害人不愿出面供证。”
新加坡总检察署在文告中强调,这已是该局一年内第二次向王新义提出投诉。
据本报早前报道,王新义去年在另一起审讯中也因做出不当评语和使用污言秽语,受到总检察署投诉。纪律审裁庭已针对此事于本月5日发表报告,建议律师公会对他施加3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