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租下一个单位就能抵消2000元欠债,一名男子为了还债先后替债主租下一个公寓和一个组屋单位作为淫窟,被判坐牢三个月和罚款1万2000元。
来自中国的被告董斌(26岁,译音)承认靠妓女卖淫为生和租房子当娼寮五项控状。今年4月至6月案发期间,董斌持工作准证在新加坡一家电子公司工作,月入1900元。
案情显示,董斌向外号“张哥”的男子借钱后无力偿还。张哥指示他代租房子,作为中国妓女在本地的落脚处,每租一个单位就能扣除2000元欠款。董斌也替张哥向妓女收租,每天得四五十元酬劳。
董斌用自己和一名朋友的名字租下兀兰的竹翠园公寓(Woodsvale)单位,每月2400元的租金由张哥负责。由于单位经常有很多人出入,公寓管理层觉得事有可疑,于是在今年5月26日报警。
警方同日到公寓调查但没人开门,警员之后破门而入逮捕三名中国籍妓女,年龄介于21岁至37岁。警方也搜出上百个保险套和几瓶润滑剂。
第一个淫窟被捣毁没多久,董斌再次按张哥指示,四天后租下义顺第665座组屋的一个单位。约两个星期后,警方接获通报再次上门突击。
庭上揭露,董斌从中赚取6300元,但警方无法确认张哥的真实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