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对小孩“情有独钟”,骗两名小女生说能“治疗”她们,让她们变聪明,却在“治疗”过程中非礼她们。


被告达希(49岁)专在组屋区寻找目标,他也假借售卖荧光棒和医治眼睛等理由,趁机非礼年幼无知的小孩。


被告日前承认性侵和非礼等12项控状,法官判他坐牢11年半和鞭打15下。


法官下判时指被告有预谋地犯案,诱骗小孩掉入他的陷阱,这种行为必须受到谴责。


被告患娈童癖,案发时在超市当包装员,已婚,有三名继女。


被告是在1995年开始有触摸小孩的性冲动。他到不同组屋区贩卖按摩液和香水,然后寻找下手对象。他通常向在组屋楼下和游乐场玩耍的小孩下手。


2005年,被告开始售卖荧光棒给小孩,若孩子的父母不在家,便骗小孩让他进入屋内,然后非礼他们。


被告只向马来小孩下手,因为能跟他们沟通。他不仅打小女孩的主意,连小男孩也不放过。


被告从2002年至去年10月15日间犯案,共有六个小孩遭非礼,年龄介于7岁至13岁,其中五个女生,一个男生。


案情显示,2010年10月15日中午,被告在大巴窑一座组屋楼下看见两名分别7岁和13岁的小女孩。被告先是说要帮她们补习数学,然后说能替她们进行“心灵治疗”,使她们变聪明。


被告要她们去找某种树叶,说是“治疗”时会用到。之后,被告带她们到组屋39楼的楼梯口,双手戴上手术手套。他先触摸13岁女孩的脸部、胸部和下体,再叫她把树叶放进内裤,7岁女孩在旁观看,吓得大哭。


被告称要为7岁女孩进行另一种“治疗”,要她俯下身体,跟着用下体摩擦她臀部。


去年10月11日,被告在宏茂桥一座组屋售卖荧光棒,发现一户人家没有大人在,只有一对兄妹。被告入屋后,先伸手触摸10岁哥哥的臀部,再拥抱7岁妹妹及摩擦她的私处,然后叫她脱掉内裤,把手指伸进女孩下体。


向8岁视障女伸狼爪


被告在2003年9月30日也非礼右眼视障的8岁女孩,他把女孩弟弟支开,带她到2楼楼梯口,说能治好她右眼,叫她拉下短裤。


女孩感到害怕,把短裤拉下,被告便用手触摸她下体,还舔她下体。


被告是在去年10月15日落网,主控官周士俊副检察司指出,本案是极其严重的性犯罪案件,被告性侵和非礼多名小孩。他有预谋地在组屋区和屋内干案,案件涉及公众利益,为保护公众,必须严惩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