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狱警三个月内九次在狱中非礼男囚犯,还对他说:“你是我的小弟弟,长官疼你,为什么你不疼长官。”案经审讯罪成,男狱警昨天被判坐牢27个月。
被告法里斯(47岁)已婚,案发时是海军部西监狱的狱警,他的级别是警曹。
法官下判时说,“新生命船长”(Captains of Lives)是新加坡监狱署使用并感到自豪的口号。在确保囚犯遵守纪律的同时,监狱官必须协助囚犯改造。
然而,被告却违背这个核心价值观。他非礼受害人,摧毁了原本他应该协助改造的囚犯。
法官:犯人被非礼
也须获得法律保护
法官说,虽然受害人因为犯法入狱,但他的基本需要和福利必须获得照顾。如果他在牢中被非礼,也须获得法律的保护。因此,对被告的刑罚须具有一般性阻慑作用。
法官指出,本案有加重刑罚因素,被告负责监督受害人和另三名囚犯,每天看见他们,经常与他们接触,但他滥用职权和信任,不但没有协助受害人改造,却不停地骚扰对方。
被告是新加坡监狱署的公务员,他的行为破坏监狱部门声誉,必须受到重判。
法官说,受害人案发时年纪小,仅20岁。他是囚犯,属于脆弱受害人,他不敢反抗,害怕遭报复。
此外,被告在三个月内九次非礼受害人,一次比一次严重,让对方感到羞辱。
中国籍受害人因贩卖漏税烟于去年4月入狱,同年11月出狱。坐牢期间,他和另外三四名囚犯负责监狱清洁工作,由被告监督他们。
被告在去年7月到10月间,九次非礼男囚犯,包括抚摸手臂,用手隔着衣服搓揉他的臀部和下体、用对讲机天线戳他臀部,以及用警棒向他示范口交动作等。
受害人对被告的行为感到不舒服,多次向他表示不满,被告却没有罢手。一次,被告非礼他后还对他说:“你是我的小弟弟,长官疼你,为什么你不疼长官”,又竖起大拇指向他说“赞”。
受害人不敢向其他狱警投诉。他担心这会影响自己的出狱日期,也担心被告会报复。
10月间,一名狱警为受害人进行例常搜身检查时,发现他眼眶泛红,脸上露出难过神情,便开导他,最终揭发他遭非礼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