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一读
涉及不公平交易的商家日后将面对标新局的调查,这个负责产品标准与安全的法定机构人员也可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店内搜证。
贸工部兼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许宝琨医生昨天在国会,对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法令(Consumer Protection(Fair Trading)Act)修正法案提出一读,委任标新局为调查机构。
根据修正案,标新局是负责新加坡企业发展的机构,职责包括设置产品安全标准以保障消费者利益。因此,由标新局执行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法令是现有职责的一种延伸。
标新局将有搜证的权力以便及早申请禁制令,并确保这些商家加以遵循。标新局人员也可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商家店内搜查,并要求商家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或充公货品。
当局也能以藐视法庭的罪名,把触犯禁制令的商家控上法庭。
修正案的另一项重点是,法庭在发出禁制令后可规定商家公开表明曾接到禁制令。这是为了让消费者清楚知道该商家曾以不公平手法做生意。
法庭还可规定受禁制令限制的个人或注册公司,在更换工作或营业地址时必须向标新局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