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为了帮助急需用钱的朋友,使用黑客程序盗取他人资料上网进行网购再转售套利,保释在外还继续干案,涉及款项高达7万多元,昨天被判监禁28个月。
被告林俊全(22岁)共面对174项罪状,包括未经授权擅改电脑资料、侵入他人电脑、诈骗和接受赃物等。被告承认其中20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被告有两名共犯,分别是梁家豪(20岁)和陈立群(20岁)。
两名共犯被判缓刑监视
案情显示,被告于2013年9月服役时认识梁家豪。梁家豪告诉被告,他的女朋友开销很高,再加上自己买走私香烟被罚款而急需用钱,被告闻言后答应帮忙。
被告原本在2014年1月因触犯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被判缓刑监视18个月,不过他却在隔月使用黑客程序继续犯案。
通过黑客程序,他盗取了18人的资料,并用链接到他们账户的信用卡购买物品,涉及款项4万8321元。他和梁家豪将所有物品送往陈立群家,转售套利后平分收益。
三人的行径在2014年6月被揭发,两名共犯被判缓刑监视,保释在外的被告却在同年12月继续犯案。他用一名女子的资料进行29项交易,包括购买三部苹果手机,交易款项共9389元。
被告干案手法周密,在女子的邮箱里设置过滤功能,将来自支付平台的电邮转移到别处,以防被受害人发现。为了继续使用该名女子的信用卡,他欺骗银行职员取得验证码。
为掩饰罪行,避免家中IP地址被查,被告在干案时没有使用家中网络,而是用手机预付卡进行网购。他之后将手机卡扔掉,也将手机和电脑重新格式化。
被告的罪行在去年9月被揭发,包括银行职员在内,共有30人受害,涉及款项7万零810元。
主控官苏哈斯指出,被告极为聪明,干案手段复杂,是个非常危险的犯人。他强调,被告一再重犯,因此必须受到阻遏性的惩罚。
法官同意主控官的说法,指出会给予威慑性判决,除了阻遏被告不要再犯,也提醒公众网络是新的干案热点,应重视网络安全。(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