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博客余澎杉不认罪,案件昨天开审,17岁的他自行抗辩。
被告余澎杉面对八项控状,案件本来前天开审,但他在控方准备传召证人之前表示想认罪,要了解判刑选择。案件昨天进行刑事案件化解会议(Criminal Case Resolution),但双方在法官内堂磋商半个小时后,余澎杉决定不认罪。
余澎杉的母亲获准从旁协助他,当控方要传召第一名证人时,余澎杉却要求法官展期两个月,让他有更多时间准备抗辩。
他说,他在案件开审那天才拿到证物清单和证人名单,他需要时间准备。
主控官韩仪副检察司指出,余澎杉面对的是推事控状,法律并没规定控方必须在审前提供证人名单等。何况,控方已在开审那天给了余澎杉证人名单等。
法官接受控方说法,不准审讯展期,但表示若需要,他会给余澎杉时间准备问题盘问证人。
控方第一名证人陈清豪隶属裕廊警署网络罪案应对小组。他供称按照查案人员指示浏览超过100个网站下载跟案件有关的视频和贴文等。
余澎杉质疑报告中那么多的贴文是否都跟案件有关,法官要他指出是哪篇,他表示需要时间。为了不影响审讯进行,法官要他先找出与案件无关的贴文,下次续审时再提出。
第二名证人是负责检查余澎杉电脑的沈来发,他昨天将报告呈堂。
余澎杉面对的其中五项指他伤害回教徒的感情,一项指他伤害基督徒的感情,这六项控状是从去年11月28日至今年5月19日犯下,指他辱骂基督徒是渣滓,回教徒是弱智等。
余澎杉面对的另两项控状,一项指他没有遵守指示,在去年12月14日到裕廊警署报到。另一项指他没遵守庭令,在5月10日向裕廊警署报到。余澎杉是在今年5月11日遭逮捕,并在今年5月26日被控上国家法院。
案件本月23日和24日续审。(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