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的被告陈秀宝谎称女儿是银行高级职员,能参与高回报投资计划,以高回报率为饵游说邻居唐秀华拿钱投资她编造的空壳计划。被告不服判决,准备上诉。
如果说,“Daughter Wedding”(女儿婚礼)、“5K Scholarship”(5K奖学金)、“Awards”(奖项)和“50K Mini Partnership”(50K迷你合作计划)等是银行专供高级职员参加的高回报投资计划,你会参加吗?
一名47岁女子就听信68岁女邻居的话,在七个月内拿出19万元给对方投资。她定期获高“回报”,浑然不知其实是对方从她投资本金中发放给她的钱,而所得部分“回报”也被女邻居游说再投进投资中。
骗局最终被揭发,被告陈秀宝昨天被判坐牢六年。她不服判决准备上诉,目前保释在外。
受害者唐秀华的净亏损为13万5000元。根据控方,被告没退还受害者任何钱,还把部分款项当成回报,拿去给另一疑被她骗的受害者。
被告前科累累恶性不改
被告有过类似案底,1984年涉及17项欺骗罪,涉款23万元,判坐牢18个月。1995年涉及30项欺骗罪,涉款高达130万元,判坐牢10年。
国家法院法官林径遥说,被告11年后再犯,虽然这次面对11项欺骗罪,涉款也比较小,但他得考虑被告的欺骗手法类似,而她曾被重罚,如今还是重犯。
被告显然预谋行事,为了增加可信度,还假称女儿是华侨银行高级执行人员,可参加只让高级职员参加的高回报投资计划,并定期还受害者“回报”,诱使受害者拿出更多钱投资。
被告的女儿确实任职华侨银行,但她是高级行销经理,无法得知相关的投资计划。
法官指受害者亏损了13万5000元,被告的罪行不小。被告称有抑郁症,但他认为这与她犯罪无关;被告也不适合改造,年龄不是求情因素,须加以严惩。
被告承认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在直落布兰雅岭第60座组屋,11次欺骗唐秀华,每次款项介于2000元至5万元。
2012年,被告编织骗局,称能从Director Holding(董事控股)、Scholarship(奖学金)等上述投资计划,获高利率回报。
例如,投资两万5000元,一周内可得6到8%的回报;用1万1000元投资“女儿婚礼”计划,可得6800元;用5万元投资,半年后可得2000元,以及用四万元投资“董事控股”,三天内就能得2%回报。
被告会把列明投资计划详情的文件,包括投资期和预计回收,交给受害者过目,然后要她丢掉文件,因为里头有“高度机密”的资料。
受害者多次交钱给被告,曾在三天内给被告共五万元投资“50K迷你合作计划”,一天内分两次给她共一万元投资“5K奖学金”。
受害者发现被骗,前年2月13日报警。(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