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前与四人集体抢劫二手车行的马来西亚男子,去年4月引渡回新加坡面控后,昨天被判坐牢六年。
被告杜英来(54岁)刑期从去年4月17日还押日算起。他是首名落网和治罪的涉案者,另四名身份不明的涉案者还在潜逃。
事发时,其中一人带着手枪,另两人各带一把30公分长的刀子。被告没带武器,当时负责捆绑一名女职员,解下她价值360元的项链。
本案发生在1989年3月2日下午12时40分。二手车行设在武吉知马路上段福建公会大厦的二楼,共四人被劫,总财物损失近三万元。
被劫的是车行合伙人兼经理洪德兴、经理洪荻发、职员洪玛莉和洪进添。洪德兴是洪荻发的哥哥,洪玛莉是他们的侄女,四人被劫的财物包括3300元的手机、万余元现金、7500元的劳力士表、金饰等。
被告承认四项控状,指他与另四名身份不明者一起抢劫上述四人,并承认在集体抢劫中,与四人共谋使用像是短枪的武器,使洪德兴害怕受伤。
被告曾有非法收注的案底。2006年5月,警方检讨未破案件时,追查到被告的指纹,就与马国警方合作,最终掌握到被告行踪,在去年4月把他引渡回国。
案发日,被告和一名同伙假借买车,与洪德兴商谈,另三人随后到现场。
一些人拿出刀枪,用绳索捆绑洪德兴等四人,并用胶布蒙住他们的脸,被告负责绑怀孕的洪玛莉,还拿走她的项链。五人得逞后,开车逃回新山。
主控官指被告等五人精心策划,来本地是为了干案。被告因为超过50岁得以豁免鞭刑,否则其罪行原本应该被打鞭至少三四下。他促法官判刑时,应考虑给他代替鞭刑的额外监禁,判被告坐牢六到七年。
林宝珠律师代被告求情说,被告年轻时曾在本地工作。他已离婚,有一对21岁孪生女儿,被捕前管理棕油园,与84岁母亲住霹雳。
案发时,被告与女友住柔佛新山,认识涉案者。他们称要在新加坡买车,需能讲福建话的人协助他们讲价,愿付被告300新元,被告因此是被骗到本地的。
事发后,被告没拿到酬劳,也没收取任何赃物。律师促法官轻判,因为被告被捕后,就没见过母亲。(人名译音)
1989年3月2日
抢劫二手车行案
5匪
劫走
3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