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蒋玉梅(32岁)今天将决定到证人栏里答辩或保持沉默。




高庭司法委员昨天裁定酒廊女招待三年前误杀女室友表面罪名成立,被告今天决定到证人栏里答辩或保持沉默。


高庭司法委员符晓平在控方昨天完成引证后,判蒋玉梅(32岁)误杀同为中国籍的女室友兼同事赵金花(26岁,酒廊招待)表面罪名成立。按照法律程序,蒋玉梅可选择到证人栏里答辩或保持缄默,可是若她不供证,法庭有权对她作出不利的推断。


蒋玉梅被判表罪成立后木无表情,也对答辩与否踌躇不定。她说:“要不保持沉默,先听一下吧。”


然而,法律程序规定,被告只能在沉默和答辩之间选其一。司法委员向蒋玉梅指出,她若决定保持缄默,之后就不能答辩,述说她的案发经过版本。就此,蒋玉梅称她思绪混乱,无法答辩,还要推由代表律师梁正川接受盘问。


蒋玉梅说:“我的脑袋瓜不在我的身上,我不能胡乱回答,我的脑袋空空的,要不,你帮我回答。”


司法委员于是休庭半小时让律师了解蒋玉梅的意愿,结果辩方以后者的思绪不清楚和吃睡都欠佳而当下不适宜答辩为由,获准把审讯展至今天。


蒋玉梅承认在2013年2月11日晚上11时至隔天上午10时间,在芽笼9巷的金阁(Kim Court)公寓乱刀砍死赵金花,但她否认蓄意杀人。梁正川律师在这起命案上个星期二开审时说,蒋玉梅指赵金花趁她睡觉时手握刀子坐在她身上掐她,她于是把赵金花翻过去,拿起刀子“胡乱挥舞”还击。


赵金花有至少92道伤,其中她的左脸颊主要血管被砍断、颈后脊椎严重受伤,和后脑勺头盖骨表层被削掉,任何一处都足以毙命。


蒋玉梅原本被控谋杀,但控方在开审前将控状改至刑罚较轻的误杀罪,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或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