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监狱约20次,有多项欺骗、抢劫、偷窃和吸毒等案底的被告,从监狱获释数小时内,就假装被巴士撞倒,要车长赔钱。法官经七天审讯,判他七年监禁。
案底累累的一名男子,从监狱释放出来数小时,便重施假装被巴士撞倒的“碰瓷”伎俩,恶人先告状,要巴士车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赔钱了事。
被告陈联成(60岁)过后遭警方逮捕,但他否认有罪,案审七天后罪成,昨天被判七年预防性监禁。
法官下判时说,公众必须受到保护。法庭已经给予被告很多次机会,被告却一犯再犯,多年来进出监狱约20次,这次竟在出狱数小时后再犯。
被告有多项欺骗、抢劫、偷窃和吸毒等案底,曾一次被判九年改造性监禁。他上一次因假装被汽车撞倒向人骗钱,而在去年认罪后坐牢10个月。
他这次面对企图欺骗和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等两项控状。控方以企图欺骗罪进行审讯。
被告是在去年5月18日出狱,当天傍晚5时许,他来到淡滨尼5道一个巴士站,然后站在路边的双黄线上。
车长姜志旺将巴士驶出巴士站,看见被告,便鸣车笛,但被告没有走开。
为了避开被告,姜志旺设法将巴士驶入第二条车道。他从侧镜里看到被告用身体故意撞上巴士车身。
姜志旺下车问被告发生什么事,没想到被告对他说,“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你给我一笔钱,我们不要报警!”
当姜志旺说他已通知了公司,被告说:“那你是要跟我上法庭啊!”
拒绝送院
却称脚被巴士碾过
救护车抵达现场后,被告告诉救护员他不要去医院。但救护车还是把他送入医院。
根据医生报告,被告称脚被巴士碾过,并投诉右脚浮肿和疼痛。此外,被告还称他跌倒。不过,被告头部并没有受伤,也没失去知觉。
巴士安装的闭路电视录下过程,控方在庭上播放录像,以证明被告故意撞巴士。
被告还面对一项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罪,他同意让法官判刑时一并考虑。有关控状指他在同一天下午1时15分,在兀兰长堤坊地下停车场出口处的斑马线上,故意撞上一辆汽车,导致汽车司机紧急煞车。
被告没有律师,他求情说,他过去是因为失去方向,如今他已经找到生活目标。如果法官给他机会,他会改过自新。
主控官:
两年内有62%重犯风险
主控官康永恩副检察司指出,被告在2014年因类似制造假车祸的企图欺骗罪被判入狱,他在出狱数天后再犯,结果在去年被判坐牢。不料,被告在出狱当天就重施故技。
他说,以被告的犯罪史及犯案模式,很明显地被告没有改造的希望。
主控官也指出,根据被告的身世调查报告,被告重犯的风险高,他在出狱两年内重犯的可能性为62%或以上。(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