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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日后在面簿、Instagram或推特等数码和社交媒体打广告时,须明确让消费者知道他们看到的是广告内容,也须对服务使用费和购买程序保持公开透明。
监管广告内容的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 of Singapore)拟定指导准则,要求在网上或社交媒体刊登广告的商家及博客(blogger)等遵守,确保广告内容无误导性,公平对待消费者。
当局昨天发文告说,随着互联网和流动配备普及化,消费者上网购物有增加趋势。许多商家因此选择在网络平台打广告,其中不乏一些无良商家刊登具误导性或不实的广告。
当局因此决定制定指导守则,包括要求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肯定某个产品或服务的用户,如果与商家有任何利益关系,必须毫无隐瞒地披露这层关系。这意味着,社交媒体用户或博客须列明自己是在收取酬劳或赞助下,贴文评估或赞扬某产品或服务。
此外,进行营销的商家不能利用“灌水”手段,令自己在这些社交媒体上的贴文、视频或账号,显得比现实情况还受欢迎,或让人以为某网页的点阅浏览率高,或有很多人分享传阅等。
广告标准管理局说,条例从昨日起生效,广告刊登者和商家将有一个月宽限期适应新条例。
当局警告,将要求无法遵守条例业者或媒体修改广告,否则必须撤除广告。当局也不排除收回广告时间或版位,让那些拒绝遵守条例者无法继续刊登广告。违例博客则将可能因当局介入而无法获得应得的酬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