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送货员结婚不到半年,竟趁10岁继女熟睡时非礼她下体和胸部,在七个月内非礼受害者的次数多到连他自己都记不得。他承认非礼继女后,被判坐牢三年和鞭打三下,但控方上诉成功,结果他的刑罚加重至监禁三年九个月和打鞭六下。


被告一次与继女玩摔跤,她倒在他身上,挑起他的“性”趣,不久后他开始趁她睡觉时非礼她。继女当时年仅10岁。被告的性侵行为从隔着衣服非礼继女,变本加厉到与她有肌肤接触,而且在七个月里轻薄她无数次,多得连他自己也记不起来。


国家法院判被告(42岁,食物速递员)三项非礼罪入狱三年和鞭打三下。然而,控方昨天就被告的刑罚上诉得直,刑罚改为三年九个月监禁和打鞭六下。


尽管高庭司法委员加重被告的刑罚,但他不同意控方为三项非礼罪要求一样的刑罚——各两年三鞭,并将两项的刑罚分开执行,即总共四年九鞭。


司法委员施奇恩说,三项非礼的刑罚应有区别。此外,他考虑到被告认罪,也配合警方的调查,包括自招罪行。


被告在2014年6月娶继女的母亲,婚后才五个月就开始对继女行为不轨。他趁她睡觉时,走到她的身旁,用双手触碰她的下体和臀部,然后一边自慰一边摸她。继女感觉下体被摸,觉得害怕,不敢叫喊转过身,被告急忙走开。


被告之后数次非礼继女,有时是用下体隔着裤子摩擦她私处,有时与她有直接的肌肤接触。其中一次是被告带她去送货,当她在罗厘里睡着时,他拉下她的裤子,用下体非礼她的私处。她尖叫,急忙穿了裤子说要回家。


去年7月,继女举报他的罪行。他于今年3月承认三项非礼继女的控状,另两项同样的控状则交由国家法院下判时一并考虑。


主控官促司法委员加重刑罚时说,性侵家庭成员,尤其当受害人是脆弱的孩童,是最恶劣的罪行之一,因此被告应受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