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因达不到女雇主的要求,而遭雇主伤害,她在审讯供证时问道:“......她可以给我指示,但为什么惩罚我。”
案件去年开审,断断续续审讯14天,女雇主拉惹古玛丽(55岁)昨天罪成。法官案展10月5日让控方针对刑罚陈词和律师求情后下判。
被告拉惹古玛丽案发时是新加坡武装部队一名准尉,在武装部队服务35年。
她已经离开部队。因这起案件,她的一笔4万元到5万元的抚恤金,以及约3万元到3万6000元的公积金被扣留,以等候案件的结果。除此,她尚未拿到1万5000元到2万元的表现花红。
被告住坎贝拉通道一带,印度籍女佣吉娃(40岁)是在2012年初开始为被告工作。女佣是在2月到3月5日间遭虐待。
女佣第一次到新加坡工作,只懂淡米尔语。被告把她带回家后检查行李,取走人力部手册和她记录下来的一些人的联络电话号码,包括女佣代理。
女佣在2月的第二个星期开始被骂,如果达不到被告的要求,便遭被告拳打和掌掴等。
被告的代表律师称女佣做错事,被告有权利骂女佣。女佣答道:“......如果她用正常词语,那还好,但不是那种刻薄的话......当然,她可以给我指示,但为什么惩罚我。”
到了第三个星期,被告开始对女佣动粗,挥拳打女佣背部和额头,用衣架打她左臂,捏她手臂和拉她的头发撞窗栅。被告常因小事打骂女佣。一次,被告怪女佣没烫好她的制服,便责骂她,跟着用塑料衣架打她的左臂。
另一次,被告打破杯子,却怪女佣没把杯子放好,接着推她身体,用手指捏女佣手臂。还有一次,被告要女佣弄热黄姜饭,因黄姜饭变质,她大力掌掴女佣,拉女佣头发,把她拉进客厅后推向窗口,导致她脸部撞向窗栅。女佣跌倒在地,被告用脚踢她腰部,挥拳打她的头。
邻居的一名女佣怀疑女佣遭虐待,过后报警。警员上门调查,当中包括一名懂淡米尔语的警员阿巴可罕。
被告以为警员不懂淡米尔语,用淡米尔语对女佣说:“请原谅我,我不会再那么做。请你不要把遭虐待的事告诉任何人。”
被告否认虐待女佣,她叫儿子和一名亲戚做她不在场的证人,但不被法官接受,最终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