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选总统制宪法委员会报告


宪法委员会指出,总理来自赢得大多数国会议席的政党,是该党领导人,取得该党的信任。总统则是直接获选民委托,选民只能参考公开的信息投票选出总统。两者的标准不可相提并论。


以大法官梅达顺领导的宪法委员会留意到,不少提呈建议者认为,民选总统应符合的资格标准,远比对总理的要求来得苛刻,他们对此存有异议。


委员会指出,选总理和总统的程序不同,总理是来自赢得大多数国会议席的政党,是该党的领导人,也就取得该党的信任。反观总统,他是直接获得选民的委托,选民只能参考公开的信息投票选出总统。再加上总统不能透过有意推出的政策争取选票,选总统和选总理的标准不可相提并论。


委员会还基于其他多个原因,认为总统候选人必须符合严格的资格标准:


●总统有监管权,政府动用储备金以及对公共服务做出关键的委任时,都须由他批准


政府滥用储备金或错误委任关键公职人员,可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但委员会认为,许多人却低估了总统滥用监管权的后果,也没有意识到民选总统拥有一定的权力。


“因此,明智的做法是规定寻求民众委托者至少拥有良好纪录,这个人应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专长,以恰如其分并有效地执行总统职务和行使权力。”


●总统行使监管权时,可能碰上棘手课题,部分课题极具技术性


总统须了解涉及庞大款额的财务建议书是否具经济效益;他须掌握宏观经济考量以决定应否批准拨款法案(Supply Bills);也须了解法定机构和政联公司的运作以批准它们的预算。此外,他还得判断哪些人选可胜任公共服务关键职务,并且须面对确保多元种族社会安全和稳定的拉锯和压力。


“要确保总统候选人能称职地承担如此重大的责任,就必须严格规定有意参选者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严格的标准有助降低总统职位和选举程序被政治化的可能性


委员会在报告中指出,如果总统要有监管权并且须执行监管职务,就可能需要获得人民的委托,以便在必要时阻止政府采取一些行动。然而,选举过程容易被政治化也可分化社会。


委员会认为,总统是国家团结的象征,候选人相互攻击的选举会削弱胜选者履行这方面职务的能力。


“因此,避免总统选举过程被政治化是可取,甚至是有必要的。委员会认为,可透过制定严格的资格标准来降低政治化的可能性。”


●虽可依赖总统顾问理事会,总统还应有独立判断能力


有提呈建议者说,总统如果没有处理财务课题的能力,他大可依赖总统顾问理事会的协助。但委员会认为这并不理想,因为总统应有相关经验以评估理事会的建议,从而做出独立判断。


换言之,高素质的总统顾问理事会并不能取代总统应具备的经验和能力。


“如果总统过度依赖总统顾问理事会以做出相关判断,这意味着是总统顾问理事会,而不是总统本身在行使监管权。”


避免总统选举过程被政治化是可取,甚至是有必要的。委员会认为,可透过制定严格的资格标准来降低政治化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