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选总统制●宪法委员会报告
陈庆文指出,条款“出于象征意义”,仍应对所有族群一视同仁,而不是特别注明保障马来族和印度族等少数族群。
如果某个族群连续五届总统选举都没有任何代表胜出当选总统,第六届选举须保留给该族群候选人竞选。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庆文指出,宪法委员会提出的这项建议应不分种族、保障所有族群的权益,才真正体现各族群地位平等的价值观。
条款若只保障少数族群定期成为总统,出现连续五届总统选举都没有华族人士胜出时,第六届选举保留给某族群的做法就不适用于华族。
陈庆文指出,在以华人占多数的新加坡,连续五届都没有华人担任总统的情况“不大可能发生”,但该条款“出于象征意义”,仍应对所有族群一视同仁,而不是特别注明保障马来族和印度族等少数族群。
他说:“这两个做法的差别在于,如果特别注明保护少数族群,这将被他们视为一把扶弱的拐杖,无法真正体现各族群地位平等。总统是多元种族主义的体现,因此所有族群都应获得这份保障。”
比尔维尔星副教授担心
少数族群萌生某种期望
保障少数族群可定期成为总统,是此次民选总统制检讨中最具争议性的环节。在较早前公开举行的陈述会上,向委员会陈述意见的团体和个人有的支持制定一套机制帮助少数族群当选总统,有的则基于所有种族平等的原则,认为不应以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对待少数族群。
新加坡国立大学政治系副教授比尔维尔星(Bilveer Singh)认为,保留选举的做法虽然能帮助少数族群,但他担心这也可能导致少数族群萌生某种期望。
他指出,在“最糟糕的情况”下,一个长期未有代表出任总统的族群在轮到属于他们的保留选举时,会非常渴望新任总统从他们的族群产生。
“如果最终因资格标准门槛太高或有人不愿出来参选,该族群最终还是无人当选总统,这可能会令他们感到非常失望,并对族群关系产生影响。因此如果我们决定采取保留选举的做法,就必须确保在这些特殊选举中,指定族群能产生一名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