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受访民众支持政府介入高风险个案,保护弱势群体,但也有人认为,当局应该有限度的干预。
近期就弱势成人法案提供意见的民众,多数支持当局介入高风险个案;但部分民众认为,政府介入这些个案的权限,须有一定限度。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对上述关注表示理解,并强调当局对高风险个案进行干预时,有一系列制衡措施,确保介入的手法平衡且折中。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陈川仁昨天在该部门的博客上撰文,感谢参与公众咨询活动的民众踊跃提意见。
陈川仁说,随着本地人口老龄化,年长体弱者和残障者遭受虐待、忽视或“自我忽视”的风险可能会更高,拟议中的法案将加强对这些弱势群体的保护。
弱势成人法案(Vulnerable Adults Bill)的公众咨询活动是在7月27日至8月23日进行。
法案保护的对象是18岁以上,丧失心智能力或残障,或没有能力自我保护者。法案旨在避免他们遭到虐待、忽视,或因“自我忽视”,导致自己或他人的安全受到危害。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昨天发布文告说,共有43名个人及机构提供反馈。提供意见的机构包括家庭服务中心、新加坡律师公会、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凝聚家庭理事会,以及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WARE)等。
针对法案将授权政府进入私人住宅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将弱势成人安置在看护设施的这项建议,多数人表示支持;部分民众认为,政府应更广泛介入不同的个案,但也有人认为,政府干预这些个案的权限,不应该不受限制。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强调,政府有一套衡量机制,以确保当局能够及时介入高风险个案,但只有该部门属下的社会福利总监,以及成人保护服务处的高级官员,才能授权相关人员进入住家进行调查。
对于心智健全的弱势成人,当局须在他们同意下,才能将他们重新安置在安全住所;如果他们拒绝接受援助,政府会尊重他们的意愿。
不少民众反馈,法案一旦生效,家属和社区照顾弱势成人的责任,将可形成相辅相成的作用;但有人指出,政府不能取代弱势成人家属的责任。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同意家庭的合作与支持,扮演重要的角色,并强调政府只会在与弱势成人的家人多次沟通无效下,才会介入调查。
另一方面,有民众建议,法案应将弱势成人遭受虐待或忽视的事件,列为一项刑事罪行;但也有人担心,这会导致弱势成人不愿求助。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认为,法案的用意是及时为弱势成人提供保护,因此不会列入新的刑事罪条文,但该部门将探讨在刑事法典和防止骚扰法令的相关条文下,加重针对弱势成人犯下罪行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