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安娜米卡副检察司说,被告当时患肺痨,并接获隔离令,但他三次逃离传染病中心,危害公众的安全和健康。为保护公众利益,必须严惩被告。




一名患肺结核的男子,被令在传染病中心接受隔离和治疗,却在一年内三次逃离中心,昨天认罪后被判坐牢六个月。


被告再尼(54岁)是本地第二名违反隔离令被治罪者。


2014年1月3日,被告被诊断患肺结核(Pulmonary Tuberculosis),医院转介他13日到肺结核控制部门接受检查和治疗,但他没有去,当局也联络不到他。


3月18日,当局援引转染病法令发出通知书,要被告在3月26日之前到肺结核控制部门接受治疗,但被告仍然不理。


5月8日,当局发出隔离令,要被告到转染病中心接受隔离,直到完成治疗。不过,被告被送入传染病中心后三次逃跑。


第一次是在5月23日,但他在去年1月24日被捉后送回中心。不料,25日晚上约8时30分,被告从病房窗口爬出逃跑,过后便失去联系。


后来,他涉嫌一起提供假资料案,而于6月3日被捕,并在隔天被送入转染病中心。在该起案件中,被告遭警方截查,谎称自己的名字是“阿都·郎布”。


6月19日,被告再次逃跑。卫生部人员今年3月4日找到他的下落。被告把一些东西抛下楼,卫生部人员发现一张假的身份证副本,上面是被告的照片,但却是“阿都·郎布”的资料。


根据医药报告,被告在2014年5月23日和去年1月25日逃跑时仍感染肺痨。在去年6月19日逃跑之前,他体内细菌含量偏高。


案情显示,被告逃跑期间,卫生部和警方等出动人员找人。卫生部人员多次在不同时间到被告的住家、工作场所、亲戚住家和小贩中心等,但仍找不到被告。有两次,卫生部人员发现被告在亲戚住家,被告要亲戚帮忙躲避卫生部人员。


主控官安娜米卡副检察司说,被告当时患肺痨,并接获隔离令,但他三次逃离传染病中心,危害公众的安全和健康。为保护公众利益,必须严惩被告。


主控官指出,目前,被告的结核病已不会传染,但他仍在服用药物。


被告承认三项抵触传染病法令、一项伪造文件和一项提供假资料控状,控方以一项抵触传染病法令和一项提供假资料控状让被告认罪,法官分别判他坐牢四个月和两个月,刑期分开执行。


首名因违反隔离令被治罪的被告蔡福成(译音),是于2003年沙斯肆虐新加坡期间接获居家隔离令,但他擅自外出,结果被判坐牢六个月。这是有关条文的最高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