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丰收●上诉案
前基金经理周英汉在上诉庭上自辩时,指失信法律条文中对“不诚实”的定义,是罪犯有意自肥或给对方造成损失。但本案被告用建堂基金投资债券,既没意图给教会造成不当损失,教会实际上也没有损失。
替城市丰收教会认购失信案债券的基金经理,矢口否认用建堂基金投资债券有不诚实意图。而且,投资债券的资金最终回归教会,他和其他被告都没有自肥,因此这个做法无法构成失信罪。
自辩的周英汉(56岁)昨天为他失信教会建堂基金和做假账的10项罪名上诉时,聚焦失信法律条文的“不诚实”要素说,不诚实的定义是罪犯有意自肥或给物主造成损失。然而,他和教会创办牧师康希(52岁)等被告用建堂基金投资债券,既没意图给教会造成不当损失,教会实际上也没有损失。因此,他们的行为不符合“不诚实”的定义,进而构不成失信罪。
称共捐出100万元
对教会只有付出从未牟利
被判坐牢六年的周英汉称,他在1996年加入教会后从未从这个组织牟利,反而对教会只有付出,包括多年来捐了总共100万元,以及在为跨界计划集资过程中被骗了15万元。跨界计划是教会通过康希的妻子何耀珊(46岁)的流行乐事业传福音。
康希、陈一平牧师(43岁)、周英汉、跨界计划执行人员黄玉音(39岁)及时任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48岁),在2007年至2009年借教会认购唱片制作公司Xtron Productions和玻璃制品厂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总值2400万元债券,共谋挪用建堂基金打造何耀珊进军美国的英语唱片。
陈一平、周英汉、黄玉音及财务经理陈绍云(40岁)过后为了掩饰罪行,再挪用2660万元公款来制造债券被赎回的假象,并在过程中做假账欺骗审计师。
笃信何耀珊有巨星潜质
周英汉承认被洗脑
然而,周英汉上诉时强调债券的收益用来打造何耀珊的处女英语唱片,但最终目的是要执行跨界计划。
他称,他单凭精神领袖康希经常赞扬何耀珊在亚洲亮眼的唱片销售成绩和她具有超级巨星的潜质,深信她的英语唱片也会卖得满堂红,进账后能赎回债券。
周英汉引述康希在会员大会的讲话和电邮说,康希称何耀珊的华语唱片销售蝉联排行榜,打败台湾歌手周杰伦、乐团五月天和女团S.H.E.及香港天后王菲和郑秀文。而且,她更被誉为下个巨星惠妮休斯顿(Whitney Houston)。
陈成安法官问周英汉:“所以,你被洗脑了?”
周英汉回答说:“是的。”
从事金融投资的周英汉尝试说服法官债券是真实且有赚头的,例如当何耀珊的唱片面市日期一再拖延,他曾想过若无法及时赎回债券,就找人向教会买下债券。
他说:“在基金管理的市场里没有圣诞老人,若何耀珊唱片失败的话,没有人会(买下债券)提供金援。”
陈绍云:相信债券交易真实
且并非专业代理人
谢振伟律师则引述已呈堂的证据说,他的当事人陈绍云不是领导,也没有参与如何赎回涉案债券的讨论,对计划也不了解。“她只是个传话筒而已,报告一些事情。”
因此,他促请法官不要一竹竿打翻一船人,把陈绍云与其他被告相提并论。
此外,谢律师说,三项串谋失信教会公款和四项做假账罪名成立的陈绍云相信债券交易是真实的。
他反问:“参与阴谋的人怎么会急于就计划寻求法律意见,以及对管委会完全公开,还寻求它的批准?”
谢律师也批评陈绍云的控状有缺陷,因为即便陈绍云失信,她并非专业代理人,却被控专业代理人失信的法律条文,而这是设有强制性监禁的最严重失信法律。
陈绍云的21个月监禁是六名被告中刑罚最轻的。
控方、陈一平和黄玉音将在下个星期一至星期三上诉续审时作口头陈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