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从15楼高的组屋抛下共享脚踏车,当场被警方逮捕。这是两周内第三起公然破坏共享脚踏车的事故。
涉案的47岁男子今天将在鲁莽行事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警方受询时说,该局昨天清晨5时40分左右接获通报,指文庆路上段第11座组屋有人从高楼抛下共享脚踏车。
醉倒组屋15楼走廊
据悉,警员赶往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醉倒在该座组屋第15层楼的走廊,相信他是在醉酒时干案,并当场被捕。
住在该座组屋的麦克(54岁,清洁工)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他昨早5时许从附近的巴刹走路回家时,发现大批公众在组屋底层围观,约有四名警员在现场进行调查。
他说:“地上有一辆黄色的共享脚踏车,脚踏车的车身和轮胎都严重损毁,还好没有人受伤。”
居民翁进贵(68岁,清洁工)说,许多年长居民都喜欢在清晨时分,在组屋底层聚会,事发地点也是许多人通勤时必经的路段。
他说:“还好6月假期人流较少,若是较繁忙的时段,很可能会有人受伤。第11座组屋的走廊上摆放许多共享脚踏车,谁也无法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希望当局可以采取措施,规定居民不要把脚踏车停放在高楼层的走廊上。”
两周内三起丢脚踏车事故
破坏共享脚踏车的事故近日频发,上周五就有四名16岁至18岁的少年涉嫌把共享脚踏车丢入沟渠,并在榜鹅地铁站内骑脚踏车。
本月14日凌晨,也有一名14岁少年涉嫌在黄埔一带,从组屋30楼抛下一台共享脚踏车。
上述事故的嫌犯皆已被捕,案件仍在调查中。
鲁莽行事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六个月、罚款最多2500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