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管理局一名前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因欠大耳窿钱无法偿还,帮大耳窿工作,为他们设计网页促销非法放贷生意,甚至利用职务之便进入图书馆会员数据库取得至少180名会员的资料,以便大耳窿派跑腿骚扰追债。


被告洪文新(39岁)昨天承认483项控状,其中219项协助大耳窿非法放贷、262项触犯滥用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以及两项触犯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法官判他坐牢44个月和罚款27万元。


法官下判说,被告在非法放贷活动中扮演很大角色。他非法提供图书馆管理局会员资料给大耳窿,违背信任。


被告是在2009年4月在国家图书管理局工作,他经济陷入困难,多次向大耳窿“Johnson”借钱。


他因无法还债,2015年3月成为“Johnson”的跑腿。


从3月到12月2日被捕,被告用自己的银行户头帮“Johnson”转债,向跑腿收钱和存款,以及帮忙汇款到国外等。


除此,被告帮“Johnson”追查欠债人的联络号码和地址,以便大耳窿派跑腿去追债。


他也帮忙取得欠债人的邻居和雇主的资料,一旦联络不到欠债人,可以向这些人查问欠债人的行踪。


被告利用“Johnson”提供的欠债人名字、身份证号码和SingPass资料,进入中央公积金局、国内税务局和建屋发展局的网站,非法取得资料。


被告也利用谷歌搜索欠债人雇主的资料,协助“Johnson”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购买欠债人雇主的商业资料。


被告甚至利用职务上的方便,使用工作电脑进入国家图书馆管理局的数据库,取得拖欠大耳窿债务的图书馆会员的资料,包括欠债人家人和邻居的资料等,从2015年3月到11月,被告非法取得至少180名图书馆会员的资料。被告是放工后在家里搜索资料。


除此,被告也协助“Johnson”设立网页促销生意,他也设计五个广告吸引人们借贷。


控方指出,被告帮大耳窿设立网页促销非法放贷生意,吸引本地和外国人借钱。


他也非法进入公共机构的电脑系统,帮大耳窿取得欠债人的资料,基于公共利益,须严惩被告。(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