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调查局平均花少过一年时间调查涉贪污的个案。去年92起未完成调查的案件中,13起源自2015年的个案,需超过两年调查。案件的复杂度、是否涉及跨国活动或有充足证人都是影响调查时间的因素。


总理公署部长陈振声在答复议员方荣发(后港区)有关公务员贪污情况,以及调查过程的询问时提出这点。他强调,贪污调查局认真看待任何贪污投诉,并将对涉案者采取行动。


他指出,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贪污调查局去年调查118起个案,公共部门个案占15%,与过去三年平均14%的比率一致。不过,不是所有经调查的个案都会有人被控上庭。过去三年,因涉及贪污被提控的案例是持下滑趋势。


去年,贪污调查局提控104人,其中四人是公务员,但不是每名公务员在防止贪污法令下被控。去年被提控的公务员所涉及的贿款达2万4800元。去年四起涉公务员贪污的提控个案,三起经内部举报。


陈振声指出,新加坡在反贪工作的表现一向获国际肯定。“政府部门有一套措施确保良好的问责与透明度,包括工作轮调、监督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和内部审查,确保一切有序。公务员有一套举报机制,可向他们的上司或部门常任秘书反映不当的做法或行为。这包括公务员未妥当处理或使用公款,或陷入利益冲突的情况。政府部门因此可及时获知问题,快速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