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名化妆和护肤品品牌菲诗小铺申请为旗下芒果籽系列产品注册商标,遭国际服饰品牌Mango反对,指新商标与Mango现有商标过于相近。Mango反对无效,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批准菲诗小铺(The Face Shop)申请。


知识产权局在最近发表的裁决中解释,除了字体以外,Mango商标并没有高度的独特性。这个词可以广泛用来形容许多商品,包括任何芒果口味或芒果香气的产品。


虽然同样的考量也适用于菲诗小铺申请注册的“Mango Seed”(芒果籽)商标上,但是“Mango Seed”下方还包括了“THEFACESHOP”的字样具有辨识度。


不会令公众感到混淆


审理此案的主簿官也认为这两个商标不会令公众感到混淆,或让人误以为两个品牌联名合作。菲诗小铺的芒果籽商标中多了个“seed”,足以区别两者间的不同。


此外,受争议的产品属于使用在身体和脸上的化妆及个人护理用品,消费者在购买时一般会仔细检查产品的品质和它们是否合适,以免买错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