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向合法放贷公司借12万8000元,后因无法如期偿还欠款而多次更新贷款。虽然实际借贷金额不变,但每更新一次贷款记录簿上的总额就会翻倍,贷款公司便以此为依据计算行政费。
经营餐饮生意的洪爱弟(69岁)2015年1月开始向Resource Credit私人有限公司借钱。去年11月,对方发出法定追债信(statutory demand)要她还清包括本金在内的约13万6000元。债主发法定追债信是申请欠债人破产的前奏。
高庭法官陈祥泰昨天批准洪爱弟申请撤销追债信,并斥责放贷公司的做法“近乎不道德”。
法官在判词中惊叹:“虽然记录上的贷款金额为155万8000元,但实际上答辩人(Resource Credit)只借了起诉人(洪爱弟)12万8000元。不过答辩人在计算费用时却以155万8000元为依据,而非12万8000元!”
前年10月5日,洪爱弟借了5万元,贷款隔天到期。她之后16次更新贷款,其中本金只增加了三次,最终为12万8000元。即使本金不变,放贷公司仍把贷款视为“新贷款”,重新征收相等于本金10%的行政费。
法官认为,洪爱弟受钱的诱惑向放贷公司贷款后就陷入了泥沼中,难以逃出对方手掌心。她没有能力付清欠款,只能答应放贷公司更新贷款的要求。若她没按要求在每次更新贷款时支付10%行政费,对方可能向她追讨整笔欠款,到时她将面对破产危机,威胁她的董事职位。
法官指出,按规定放贷公司只能收取一次性的行政费,但Resource Credit不仅收了一次,而且还每个月收超过一次。放贷公司利用更新贷款的手法,很有创意地避开当局设下的条例,让洪爱弟处于劣势。
“这些贷款交易整体而言极为不合理,而且对起诉人(洪爱弟)相当不公平。”
此外,2015年10月1日生效的借贷管制框架规定,放贷者向借贷人收取的各种费用不得超过本金的数额。洪爱弟共支付了约19万6000元的行政费、利息和逾期费,远超出本金数额。
洪爱弟通过Covenant Chambers的李一阳律师告诉《联合早报》,她因这件事倍感压力,这个结果令她松一口气。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个错误会演变至此,希望她的经历能让他人有所警惕。
目前尚不清楚Resource Credit是否会就此裁决提出上诉。若它打算继续追讨欠款,就必须通过民事诉讼起诉洪爱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