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委员驳回诉方要求男子作出具有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因为他并非为了可能得到的经济利益而蓄意或轻率地诽谤诉方。尽管没有说明索偿额,但诉方要求的金额应为至少25万元。
男子在网上指责与妻子合作的房地产经纪,告诉别人不要与该名经纪联合代理,也批评对方作为房地产咨询公司戴德梁行的高级副总裁却不专业。高庭裁定男子诽谤该经纪和戴德梁行,下令他分别赔偿经纪和公司2万5000元和1万元。
司法委员符晓平昨天裁定,游财兴(47岁)和他所属的戴德梁行(DTZ,现称戴玉祥产业咨询公司)胜诉,即何健财(32岁)前年9月18日的社交媒体面簿贴文的确诽谤了诉方。
何健财于面簿上形容游财兴是个“不专业的经纪”,并指他对一名女经纪吼叫和欺负她,让她白等他数小时。该名女经纪是何健财的妻子,她与游财兴在前年7、8月期间,为一个公寓单位续租合作,但双方闹得不愉快。
何健财于同年9月发表引发本案的贴文,也把游财兴印有戴德梁行标志的名片一并上载。何健财的贴文获得至少42名面簿友人按“赞”。
尽管何健财辩称贴文只是他和游财兴为了一宗生意吵架的证据,可是司法委员认为有关内容对一般合理的读者来说,的确具有诽谤的意思。
她说,何健财的贴文有游财兴是“不专业经纪”的含义,因为他指对方无礼、对人不敬、激进和欺负女经纪,以及游财兴不配当戴德梁行的高级副总裁。至于戴德梁行,何健财的贴文意指它委任游财兴为高级副总裁,让它的形象欠佳。
司法委员:贴文指责缺乏正当理由
司法委员裁定何健财缺乏正当理由(justification),在贴文中指责游财兴让何妻白等及制造游财兴无礼和不敬的印象。
虽然何妻和游财兴彼此的短信往来语气欠佳,但司法委员不觉得前者被游财兴欺负。至于何妻白等游财兴数小时,司法委员指出这是双方沟通上出现问题所致,不是游财兴欺负她。
此外,司法委员也驳回何健财提出所言为公正评论(fair comment)的辩护理由。她说,有关评论不涉及公众利益,所以不符合引用公正评论为辩词的条件。而且,一个公正的人在了解双方之间日益紧张的冲突后,不会得出游财兴当时的做法不专业、不配当高级副总裁的结论。
不过,司法委员也拒绝诉方的陈词,不认为何健财的贴文包含游财兴不诚实、傲慢、不道德或违法的意思。
司法委员下令何健财仅赔偿游财兴2万5000元、戴德梁行1万元。
她斟酌赔偿额时,考虑到游财兴虽是高级副总裁和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里销售表现出色的经纪之一,可是他不是公众人物或名人。此外,何健财并不是直接诋毁戴德梁行,也没质疑它旗下的其他经纪。
司法委员驳回诉方要求何健财作出具有惩罚性的损害赔偿(exemplary damages),因为他并非为了可能得到的经济利益而蓄意或轻率地诽谤诉方。
尽管没有说明索偿额,但诉方要求的金额应为至少25万元,因为高庭审理民事纠纷的索偿额由25万元起跳。
由于何健财已撤下贴文,也没有理由会再刊登它,所以司法委员拒绝诉方所求,不发出禁制令。(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