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客工要与一名女子性交,两度被拒,便想强奸她,不过受害者不停挣扎,客工尝试五六次都无法得逞。
印度籍被告达勒星(40岁)日前承认一项企图强奸罪后被判坐牢四年又九个月和鞭打四下。
被告2015年1月在新加坡工作。受害者是29岁的印度尼西亚人,曾在新加坡当女佣,案发时来新加坡旅游。
去年1月24日下午,受害者到多美歌地铁站和一名女性朋友见面。她的这名朋友当时和印度籍的贾拉星(33岁,建筑工人)在一起。
三人一起乘搭地铁,受害者在宏茂桥地铁站下车。当她还在地铁站,贾拉星折返,问她要不要跟他一起走。受害者对他有好感因此答应。
晚上约8时,两人来到蔡厝港公园,被告和两名朋友在那里。贾拉星和被告是童年朋友。
10分钟后,贾拉星拉受害者到草丛,与她发生性关系。贾拉星叫被告拿纸巾给他。被告走过去看见受害者裸体,“性起”要和她性交,但遭拒绝。
约15分钟后,贾拉星再拉受害者到草丛性交,事后走开。被告走过去,受害者已穿上衣服。被告表示要和她发生性关系。受害者说:“不要。”
正当受害者准备离开,被告强行脱下她的裤子和内裤,企图强奸她。
由于受害者不停挣扎,被告尝试五六次都无法得逞,最后离开。
受害者穿好衣服走出来,发现被告等人不见,坐在地上哭泣。
这时,贾拉星出现。受害者责备他为什么不阻止被告。贾拉星要带她到地铁站,受害者拒绝,独自离开。
途中,她向一名公众求助,要对方报警。被告于1月26日被捕。被告称他之前喝了四瓶啤酒,发现贾拉星与受害者性交,受不了诱惑,因此想强奸她。
主控官柏笆拉副检察司说,受害者一再拒绝和被告发生性关系,但被告对她使强,企图强奸她,尝试至少五六次,整个过程历时约10分钟至12分钟。此外,案件发生在公园,大大影响公众对公园安全的信心。被告必须受到严惩。
苏雷斯律师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该名女子性生活活跃,有超过一名性伴侣,并且患性病,还与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被告没有预谋,他事后感到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