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于周四(20日)展开12小时取缔行动,21人因涉嫌操作卖淫网站被捕,其中一名29岁男子昨天被控上庭。


根据警方文告,警方在行动中瓦解了两个犯罪集团和一个非法网站。


刑事侦查局的警员在全岛多个地点进行扫荡,包括合乐路、马林百列、黄埔路、经禧(Cairnhill)、劳明达路及马里士他路等,逮捕了21名嫌犯。


嫌犯包括5男16女,年龄介于22岁至57岁,他们因涉嫌在网上刊登妇女卖淫广告而被捕。警方也在行动中起获26台手机、8台手提电脑、安全套及相关文件。


初步调查显示,嫌犯涉嫌操作一个卖淫网站,刊登了22条不同犯罪集团的广告横幅,内容包括不同国籍的陪游女性在网上推销性服务。


一嫌犯被控靠他人卖淫为生


其中一名嫌犯苏彦龙(29岁)昨天在妇女宪章下被控。他面对靠他人卖淫为生或从中谋取利润的罪状,控状指他在今年6月29日至7月19日,靠39岁的泰籍女子卖淫,从中谋取利润。警方仍在对其余嫌犯展开调查。


根据妇女宪章第353节条文,涉嫌靠他人卖淫为生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五年和罚款最高1万元。任何人靠妓女卖淫获利,罪名成立也可被判坐牢最长五年和罚款最高1万元。


此外,在本地操作或经营远程通讯服务,让妇女向别人提供性服务并从中获利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00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