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付未来增加的纠纷调解需求,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与律政部将在未来六个月设立新加坡办事处,处理本地和亚洲的仲裁案,以更好地服务亚洲国家和企业的纠纷调解需求。


这是常设仲裁法院的第一个亚洲办事处、海牙总部以外的第二个海外办事处。办事处设在新加坡的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Maxwell Chambers)。常设仲裁法院于2010年在毛里求斯设立第一个海外办事处。


本地和亚洲的仲裁案有增加的趋势,今年有至少七起常设仲裁法院的案件已在或会在本地审理,比2015年在本地审理的四起多。


常设仲裁法院和律政部昨天联合发表文告说,双方十年前签订一个设备使用的合约,让常设仲裁法院无须设置有职员的办事处,在本地随时审理一些仲裁案。


昨天,双方关系跨进一步,在高庭签下设立本地办事处的合约。


常设仲裁法院常任秘书西布莱斯兹说,这项签署代表了双方密切持久的关系。双方的共同宗旨是以法律和平处理纠纷,合约的签署也为扩大合作,开启了一道门。


财政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说,办事处的设立将加强新加坡作为国际纠纷调解中心的地位,尤其是商业纠纷。有越来越多永久仲裁庭的案件在新加坡审理,说明新加坡能提供这方面的专家。新的办事处将把双方的伙伴关系带到新水平,并为本地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制造更多工作机会。


她说,本地工作的律师曾代表或正代表31起常设仲裁法院的案件,尚未开始的案件也有9起。


新加坡、伦敦、巴黎、维也纳和香港是世界五大仲裁地区;过去七年。新加坡是亚洲处理最多国际商业法纠纷的国家。


新加坡于1993年成为常设仲裁法院的成员国,现有成员国有121个。大法官梅达顺、前大法官陈锡强、巡回大使许通美和副总检察长余文正是永久仲裁庭的法庭成员,可以在纠纷审理时担任独立仲裁员。


新加坡是常设仲裁法院的“客户”,2003年和2012年分别就柔佛海域填土及新马铁道土地的纠纷,让常设仲裁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