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切除的是体内肿块,怎料隔年向另一名医生求诊时,财务经理才赫然发现自己的左边卵巢已被切除,导致有意生育的她受孕机会减半。纪律审裁庭裁定财务经理的投诉成立后,吊销妇产科医生任锡卫行医执照八个月、罚款一万元。


财务经理因背痛和坐骨神经痛,在2010年8月向骨科医生求诊。骨科医生怀疑她骨盆神经被压,提议她咨询妇产科医生任锡卫。X光与扫描结果显示,财务经理的左边卵巢有肿块。


任锡卫在2010年8月31日,为当时34岁的财务经理动卵巢切除术(oophorectomy)。然而,财务经理称她完全不知道手术是要切除卵巢。


财务经理2011年向新加坡医药理事会投诉任锡卫。审裁庭去年裁定任锡卫两项控状成立:第一项指他没进行足够评估与调查病况就建议财务经理动手术,第二项指他没有取得财务经理确切同意接受卵巢切除术。


审裁庭吊销他的执照八个月、罚款一万元,谴责他并要他作出书面承诺不再重犯以及支付聆讯费用。


任锡卫前天通过Straits Law律师事务所的斯尼华申高级律师和林敏律师,就指控成立和处分提出上诉。三司特别庭择日定夺。


提另两种手术选择被拒


斯尼华申高级律师前天说,任锡卫曾为财务经理进行扫描,扫描结果和她的疼痛程度促使他认为有必要紧急处理,所以才会在诊断隔天动手术。


任锡卫并非贸然提议财务经理切除卵巢,已考虑过她的年龄和她不到更年期等因素,而且任锡卫也曾提出另外两种手术选择,但被拒。


斯尼华申高级律师也指出,即使财务经理没有从任锡卫那里得知要动的是卵巢切除术,包括麻醉师和医院护士在内的独立证人都作证说,他们应该有根据程序分别向财务经理讲解她的手术性质和风险等。


斯尼华申高级律师因此说,审裁庭不采纳这些证人的证词和当下填写的同意书为证据,这样的做法不合理。


潘文龙法官问:“向她讲解时是用‘oophorectomy’,或把词汇改为普通人明白的字句?”


医理会的律师高能博说,任锡卫的记录里没有提及卵巢切除手术,而且财务经理称她由始至终没听过“oophorectomy”这个词。她所答应的是切除肿块,不是去掉整个左边卵巢。若她知道切除的是卵巢,她肯定反应激烈。


财务经理称,她在手术当天是在一张空白的同意书上签名。据她所知,为了效率,客户有时会在空白同意书上签名。


根本不应建议动手术


高能博律师说,任锡卫根本不应建议动手术,而是继续观察病况发展,因为检查指数和财务经理的年龄等因素显示该病例无需急迫处理。


另一方面,斯尼华申高级律师要求由潘文龙法官、朱迪柏拉卡斯法官和庄泓翔法官组成的三司,若不推翻审裁庭的裁决,在斟酌处分时应把吊销期减至四个月,罚款不超过2万5000元。


任锡卫1979年考取医科文凭、1998年注册为妇产科医生。


医理会的律师高能博说,任锡卫的记录里没有提及卵巢切除手术,而且财务经理称她由始至终没听过“oophorectomy”这个词。她所答应的是切除肿块,不是去掉整个左边卵巢。若她知道切除的是卵巢,她肯定反应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