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木医生对修改民选总统制的上诉,将由终审法院的五司在下星期一(31日)审理,其中包括去年领导宪法委员会探讨如何调整民选总统制度的大法官梅达顺。


2011年民选总统选举参选人陈清木医生(77岁)昨晚在个人面簿页面透露上述消息。他说,除了大法官,另外四司是:最高法院上诉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Judith Prakash)和庄泓翔,以及高庭法官蔡利民和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


欢迎大法官参与案件审理


陈清木认为,由五司审理案件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反映出澄清宪法课题的重要性。


大法官梅达顺曾在2014年指出,如果涉及重大意义或悬而未决的法律课题,向来由二司或三司审理的高庭上诉案,可交由五司组成的最高法院上诉庭审理,以便集合更多法官的智慧和见解来解决课题。


陈清木在帖文中对大法官参与审理案件表示欢迎和期待。他认为,没有一个法官比梅达顺大法官更了解有关课题,因此由大法官来回应对保留选举的疑问,包括这个做法的精神和目的,“是适当和有利于新加坡人的”。


“保留选举是宪法委员会的建议,一些人询问委员会既然由大法官领导,那么他是否还适合审理案件。法庭上星期写信给总检察署和我的律师,询问双方是否对此有异议,双方都表示没有。”


陈清木通过CR拉惹高级律师在今年5月入禀高庭,促法官裁定计算启动保留选举的首任总统,应是由新加坡人民选出并任期达六年的总统,而不是首位行使民选总统权力的黄金辉。他在高庭本月驳回申请后,决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