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理事会文告指出,病人是一名接驳巴士司机,他到邱德拔医院求诊时,眼科部门高级驻院医生杉泽没有进行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或进一步检查,就诊断病人的右眼有轻微白内障及玻璃体后脱离。只给了他当天的病假,并让他隔天可继续开巴士。



眼科医生因没有为病人进行充足的检查,并让他在视力未达标准的情况下继续担任接驳巴士司机,被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吊销行医执照三个月。


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在2014年1月28日接获对杉泽(Sanjay Srinivasan,45岁)的投诉。杉泽当时在邱德拔医院眼科部门担任高级驻院医生。


医理会前天发文告指出,病人是一名接驳巴士司机,他在2013年10月16日到邱德拔医院求诊时,杉泽没有进行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或进一步检查,就诊断病人的右眼有轻微白内障及玻璃体后脱离(posterior vitreous detachment)。


杉泽告知病人六个星期后回医院复诊,只给了他10月16日当天的病假,而不是六个星期的病假,并让他隔天可继续开巴士。


杉泽面对两项控状,指他严重疏忽,犯下专业失当行为。医药理事会纪律审裁庭在去年10月17日至21日及今年2月17日进行审讯。


针对第一控状,医理会纪律审裁庭指出,杉泽未详细记录病人的眼睛情况、也没对他是否该强制配眼镜或应不应该继续开巴士做出建议。


应重新检讨病人症状询问病史以确定准确


杉泽也没有为病人进行充足的检查,医理会纪律审裁庭认为他应该重新检讨病人的症状,并采取其他或进一步的诊断。而且,当杉泽发现病人需要别人为他口译诊断结果时,作为医生也应该重新(通过通译员)询问病人的病史以确定准确。


医理会纪律审裁庭强调,医生须妥善地整合、吸收及评估病人所提供的资料,并进行充足的检查后,才能得到诊断结果,但杉泽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针对第二控状,医理会纪律审裁庭指,持有第二组别驾照(group 2 license)的巴士司机,双眼视力须达到至少6/12,但病人的右眼视力当时只有6/24,并没有达到安全驾驶的标准。


杉泽知道病人是个接驳巴士司机,但却没有强调病人在继续驾驶巴士前,必须先配一副眼镜。


医理会纪律审裁庭同意医理会的决定,并提醒医生要进行正确及仔细的诊断,这对之后的治疗标准非常重要,不可掉以轻心。


此外,杉泽允许病人在未达到视力标准的情况下继续开巴士,这对病人、乘客及其他公路使用者都构成危险。


杉泽被令吊销行医执照三个月至10月26日。


他也面对谴责,须写保证书以确保不会再犯,并得承担审讯的所有开销。


医理会纪律审裁庭指出,眼科部门高级驻院医生杉泽允许病人在未达到视力标准的情况下继续开巴士,这对病人、乘客及其他公路使用者都构成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