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上诉庭昨天审理了陈清木医生质疑国会启动总统保留选举不合法的上诉,并在聆听了近三小时的陈词后宣布择日裁决。


陈清木的代表律师CR拉惹和副总检察长哈里古玛,昨天主要针对国会启动总统保留选举时由非民选总统黄金辉算起是否合法进行争论。


CR拉惹高级律师引述宪法第二节条文和第17A节条文诠释“总统”的定义说,用于计算启动总统保留选举的第一任总统必须是去年修宪后、经由人民选出来的总统。因此国会从黄金辉算起启动保留选举,这样的做法有违宪法。


然而,大法官梅达顺指出,若按照CR拉惹的解读,任何在去年修宪前上任的总统都不符合启动保留选举的资格。对此,CR拉惹援引诠释法令说,那国会应以1991年落实的民选总统制为准。


CR拉惹说,若法律有任何意义含糊不清,就该研究国会通过修宪法案时的意愿。他向由大法官、朱迪柏拉卡斯法官、庄泓翔法官、蔡利民法官及加南拉美斯法官组成的五司指出,宪法委员会的报告、白皮书以及国会辩论内容,包括总理李显龙及总统陈庆炎博士所用的字眼都与民选总统有关。


例如白皮书中提到,如果在自由选举中,人民能选出不同种族的总统,保留选举就永远不会被启动。


另一方面,哈里古玛高级律师援引宪法第164节条文说,宪法赋予国会决定从哪一任总统来启动保留选举的权力,而这是一个政策决定。“其他人……不一定喜欢这个选择,但这是政府做的政策选择。”


哈里古玛也指诉方把总统的定义设在一个“越来越小的盒子”里,这种做法是荒谬的,因为条文指的是担任总统的人,不在乎总统是国会或人民选出来以及任期的长短,否则一旦总统的任期缩短或延长,就得重新选择计算启动保留选举的首任总统。此外,如果国会在启动保留选举时有意排除非民选总统,条文会特别列出,但宪法没这么做。


至于总理在国会演讲时提到民选总统,哈里古玛高级律师解释说,总理已具体指出黄金辉总统是首名行使民选总统权力的总统,而随后用“民选总统”只是“为了方便”。


哈里古玛也澄清说,国会辩论修宪法案时完全清楚黄金辉不是民选总统,所以当国会决定由他算起、启动保留选举并非是在错误的情况下通过法案。


大批公众昨天出庭旁听,庭室座无虚席。


陈清木:会欣然接受裁决


陈清木医生是在妻子和一些支持者的陪同下出庭旁听。休庭后,他接受《联合早报》访问。被问及胜算时,他仅笑说自己“保留看法”,但指这是个公平的上诉,他会欣然接受裁决,因为“这就是民主”。


去年11月国会通过修宪法案,对总统选举制度作出多项修改,包括推行“保留选举”机制,即若最近五届的总统中都没有某个族群的代表,下一届总统选举就保留给该族群的候选人。


政府决定由首位行使民选总统权力的黄金辉,为计算启动保留选举的第一任总统。黄金辉过后的历任民选总统依序为王鼎昌、纳丹(两任)和陈庆炎总统。由于我国过去五任总统都不是马来族,所以下届选举保留给马来族群的候选人。


这意味着参加上届总统选举的陈清木医生(77岁),不符合来届的竞选资格。来届总统选举定于今年9月举行,除非陈清木医生上诉成功,否则只有马来族群有竞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