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岛四家饮食场所因违反各项卫生标准,一年内累积超过12分违例记分,今天起遭国家环境局下令暂停营业,并罚款达3600元。


国家环境局昨天透过网站指出,全岛有四家餐馆、食肆及熟食摊位因在一年内累计超过12分,从今天起暂停营业至本月15日。


这些饮食场所包括麦肯西路13号的金马仑海鲜餐馆(New Cameroon Seafood Restaurant)、惹兰峇株第8座组屋#01-01的Fatimah's Eating Place、后港11街第159A座多层停车场1楼咖啡店的摊位,以及榜鹅水滨坊(Waterway Point)二楼食阁的摊位。


当中,位于后港的摊位被当局发现蟑螂肆虐,一年内累积违例记分达12分,被罚款800元。金马仑海鲜餐馆则因没确保冰箱保持卫生、空气洁净系统干净,以及售卖的食物卫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14分,被罚款1000元。


其他两家饮食场所,因未确保卫生及为员工登记,一年内违例记分超过12分,皆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