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裁定违反竞争法的财务顾问公司IPP Financial Advisers上诉被驳回,仍须缴交近24万元的罚款。
新加坡竞争局昨日发布文告说,竞争上诉委员会裁定,IPP的反竞争行为迫使竞争对手取消促销,导致市场无法回到原来的竞争水平,因此驳回IPP的上诉。
IPP因连同另外九家财务顾问公司联手迫使竞争者奕丰金融公司(iFAST)取消寿险50%佣金回扣的促销,去年3月遭竞争局罚款。
IPP向上诉委员会要求大幅减少罚款款项。公司说,罚款应该按照因违规行为而赚取的营业额计算,即公司2014财年签下的新寿险保单。
然而,上诉委员会裁定,公司从该产品以及所有受违规行为影响的各地市场赚取的全部营业额,都适用于计算罚款。
IPP与另九家财务顾问公司都与奕丰金融公司有商业往来,让奕丰处理单位信托交易,奕丰大部分营收来自这些公司,这些公司因此利用这点向奕丰施压。
IPP向上诉委员会辩说,10家公司串通击退竞争者仅为时两天,要求针对最短一个月的违规期来减少罚款,但遭上诉委员会否决。
上诉委员会在裁决中说,IPP的反竞争行为明显是为了防止新竞争者打入本地寿险市场,也是为了防止竞争者推出更便宜、会影响公司业务的产品。
“这种行为将导致防止、限制或扭曲市场竞争,其本质对竞争有害。”
IPP仍须缴交23万9851元罚款以及利息。
竞争局局长杜汉立说:“新竞争对手带来创新产品,颠覆市场,势必让现有业者不满与抗议,但业者须自行决定如何应对竞争。
“在这个案件中,集体串通向竞争对手施压,迫使对手取消创新产品,将导致消费者无法享有许多好处,如更多选择、更方便、价格更具竞争力等,也将防止市场提高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