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维修公司经理雇用没工作准证的客工、虚报他们的薪金及把他们安置在环境恶劣并危险的住所,因此被判坐牢34周,但上诉后刑期昨天减少至31周。


大法官梅达顺认为,纳鲁萨米(41岁)雇用没有工作准证的客工,每一项控状被判五周监禁过重,应他的上诉而把这项罪名的刑期减至两周。因此,这名来自印度的本地永久居民的总刑罚,由原本的34周减至31周。


大法官指出,他斟酌刑罚时也考虑到总刑期,觉得31周的监刑与纳鲁萨米给客工造成的伤害相比,是恰如其分的惩罚。


客工宿舍拥挤危险


纳鲁萨米向当局虚报客工的月入超过申请准证的2200元最低要求,实际上发给客工的工资却只有900元,还威胁他们接受低薪,否则取消他们的准证。客工举债来新加坡工作,为了不丢失饭碗,只好任纳鲁萨米鱼肉。


除剥削客工,纳鲁萨米还提供他们不安全和拥挤的地方居住,罔顾他们的性命安危。


共有42名客工挤在只有两个房间和两个厕所的奥柏弯店屋里,有的睡在房间,其他的则睡在客厅和厕所外的走道。更甚的是,店屋没有防火措施,前门锁着,只有后门可用,若遇火患,逃生之路有限。


另一住所是丹戎加东的店屋,它有三个房间和两个厕所,住了25名客工。该店屋不安全,连接洗衣机的一个插座就靠近冲凉处,有触电的危险,所幸无人伤亡。


另两个非法住所是实利基中心的公寓单位,一个两房单位住了18人,另一个五房单位住了25人。


纳鲁萨米共面对68项在2013年至2014年间违反雇佣外国人法令的控状,包括雇用没有工作准证的客工等,涉及客工共56人。


纳鲁萨米获准在本月17日才开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