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电单车骑士无牌驾驶,擅自骑朋友的电单车在公路行驶,被交警截查却不肯停车,竟然逆向行驶,与交警展开追逐战,结果发生车祸,害人害己。


被告尼扎(24岁)昨天承认鲁莽驾驶危害他人安全、无驾照驾驶和擅自驾驶他人电单车等六项控状,遭法官判坐牢四个月、罚款1600元和在四年内不得领取驾照。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逆向行驶,严重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所幸他人伤势不严重,反倒是被告受重伤。


案件显示,被告借钱给朋友扎德(22岁)买车,由于扎德无法还钱,便把电单车和车匙交给被告。扎德并未答应让被告骑电单车。


不料在去年9月8日早上7时许,没有驾照的被告擅自骑电单车载纳斯奴汀(21岁)在公路上行驶。


当被告骑车去到芽笼一带时,交警吴伟利(24岁)正好骑着交警电单车在巡逻。吴伟利鸣车笛要被告停车。被告非但没停,还非法右转入芽笼33巷逃跑。


为了躲避交警,被告三次逆向行驶,在驶入沈氏道时以70公里时速行驶,超过法定每小时50公里的车速。


电单车行驶约三公里,在驶入沈氏道和沈氏大道交界处时,与一辆汽车相撞。该辆车有优先行驶权。


车祸发生后,被告和纳斯奴汀被抛飞。纳斯奴汀跌落在一辆停放在路旁的汽车。两人过后被送入医院。


被告伤势严重,送入医院时不省人事。他膝盖骨折、肾脏严重受伤和气胸等。被告住院20天,病假两个多月。


纳斯奴汀则受轻伤,双手双脚及腹部划伤。两辆汽车的司机无恙,仅汽车的保险杆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