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劫乌美西联汇款的男子昨早被控上国家法院,面对坐牢和打鞭的刑罚。


被告哈希姆(Hashim Bin Hamzah,58岁)没有代表律师,庭上揭露,他也涉及其他罪行。控方要求将被告还押勿洛警署一周接受进一步调查,法官批准所请,案展本月11日过堂。


被告面对一项持械抢劫控状,指他在本月1日早上10时43分,抢劫位于乌美1道第301座的西联汇款,威胁28岁的女职员交出4000元现金。


控状显示,被告当时手持一把刀。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另加鞭打至少12下。年龄超过50岁者可豁免鞭刑。


据《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干案时刻意戴了口罩和头盔掩饰身份,他持刀进入西联汇款,逼女职员交出钱并命令她不准喊叫。他干案后带着一袋装有约4000元现金的塑料袋骑脚踏车离开,但途中在西联汇款的后方停车场掉落部分现金,仅带走约1071元。他潜逃近三天后,周四(3日)晚上在巴西立6通道一带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