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赌女经理报大工资,多发工资给自己,同时把两名毫不知情的前雇员当做“幽灵”员工,发薪给他们,钱却进入她的口袋。


被告溥春春(50岁)一年多内挪用102万9000余元,并把钱拿去本地两家赌场赌博。


她日前承认两项失信控状,昨天被判坐牢七年又三个月。


法官下判时说,雇主对被告的信任、被告的干案手法、涉及款款,以及被告的案底都是判刑的考虑因素。


被告案发时在一家工程与石油和煤气设施建筑公司担任工资经理。她是在2015年7月加入公司后挪用款项。


案情显示,被告的职务包括处理公司员工的工资,负责公司的银行户头。公司通过“Timesoft”系统协调发薪的工作。该系统只有被告和工资执行员能使用。


被告在系统内窜改自己的工资详情,索取交通费和培训费等津贴。实际上她并不享有这些津贴。


此外,被告在系统重新启动两名离职员工的户头,把他们当做在职员工,发薪给他们。但被告篡改资料,将他们的工资存入她选定的银行户头。


从2015年9月至去年8月,被告挪用100多万元,她在这段期间的实际工资为6万1000多元。被告在2015年7月至8月间则挪用2万8797元款项。


被告把钱拿去名胜世界和金沙赌场赌博,也用一部分归还原本向朋友借的赌本。被告至今一份钱都未偿还公司。


被告于去年8月辞职后,接任的工资经理发现7月的工资有问题。公司审查账目,才发现被告挪用款项。


被告有欺骗和伪造文件等案底,控方指出,被告严重违背信任,她在一年多内犯案,而且是为了个人利益,因此须严惩。


辛钠杜莱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很后悔,下定决心戒除赌瘾。她知道错,希望法官给她机会。(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