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员工交给他的营业收益和租户支付的租金拿去消费还债,餐饮公司前营运经理失信3万2000多元,被判入狱18个月。


被告韩康鼎(48岁)案发时是餐饮公司Marina(GU)私人有限公司的营运经理,公司管理的生意包括位于盛港和牛车水宝塔街的两家咖啡店,以及淡滨尼的一家面包店。韩康鼎负责向员工及租户收取营业收益和租金。


根据案情,韩康鼎上班不到一个月便开始干案。


2015年5月4日至17日之间,宝塔街咖啡店的员工把店内赚取的1万9600多万元收益和交易报告交给韩康鼎。韩康鼎本应把钱存入公司的银行户头,他却把钱花在个人开销上和拿去还债。


当公司的首席营运长黄春金询问韩康鼎为何没有把钱存进银行时,他谎称钱弄丢了。


此外,面包店租户在前年8月至去年2月之间,分七次把共约6200多元的租金和水电费交给韩康鼎,不过他没按公司规定把钱交给首席营运长。


为了掩饰罪行,他多次欺骗上司,谎称面包店因为生意不佳,所以租户迟迟没有交租。


直到去年6月,面包店租户亲自通知黄春金说已把钱交给韩康鼎,这才揭露他的罪行。


韩康鼎承认一项监守自盗的罪状,第二项类似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第二项控状显示,他也在去年6月至7月之间,失信另一笔来自盛港咖啡店的6200元款项。


韩康鼎事后赔偿了公司部分损失约7600多元,他已在去年8月离职。(人名译音)


被告把本应存入公司银行户头的营业收入花在个人开销上和拿去还债。当上司询问时,他谎称钱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