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人寿保险新加坡为前主管提供觅职背景调查资料时,给予误导性和对他不公平的资料,并对他作出无根据的指控,昨天被令赔偿对方400万元。


拉美斯(45岁)向安盛人寿保险新加坡(AXA Life Insurance Singapore,简称安盛)索偿6300万元,包括4200万元的收入损失和2100万元的加重赔偿。拉美斯离职后,安盛在受询时向同行提供了不利于拉美斯的不实资料,打击他受该业者聘用的机会。


然而安盛认为,象征式的一元足以赔偿这名曾是它其中一名最顶尖的前主管。


昨天,高庭法官韦思舜发表66页判词,裁定安盛赔偿拉美斯402万6000元。


拉美斯在2005年加入安盛,后获擢升为高级主管,旗下有47名财务顾问,五年后年入240万元。他于2011年4月离职,过后申请加入保诚保险,对方开出首两年225万元但附带条件的酬劳配套。


保诚向安盛调查拉美斯的背景,安盛回函指他的业绩欠佳,也提到拉美斯的14名财务顾问被调查。


拉美斯接获保诚不录用他的通知后,向另一家业者求职,安盛以同样资料回复对方的询问。拉美斯那次觅职再碰壁。


拉美斯说,安盛在提供背景调查资料时的疏忽,导致保诚改变初衷不聘请他,造成他在2011年8月至2020年7月蒙受收入损失。他以之前于安盛所拥有的团队规模、业绩和所建立起来的品牌等为收入损失参考,也要求法庭考虑到他加入保诚后所建立的团队有望达到100名顾问。


保诚就业机会泡汤后,拉美斯曾到另一家保险公司觅职,甚至屈就于较低的职位,却同样因安盛的疏忽而求职不遂。他因此指自己从事任何金融服务工作都面对困难。他如今在和妻子共创的餐馆当厨房助手,2013年的收入只有1万2300元。


拉美斯说,2011年8月至去年6月最高法院上诉庭推翻裁决、裁定安盛在背景调查方面疏忽的这段时间里,他预计能在保诚赚取共2700万元。


拉美斯也认为安盛应为他日后四年的收入损失作出1500万元赔偿,因为他名誉经此事受损,需要四年重新建立100人的团队。他也索讨2100万元,作为安盛在背景调查中抹黑他的加重赔偿(aggravated damages)。


然而,安盛却指上诉庭裁定它的疏忽,不是导致拉美斯不能在金融业立足的原因,而是让他失去加入保诚的合理机会而已。它说,保诚当时提出的酬劳配套只是初步的意向,并不是定案。即使拉美斯加入保诚,也不一定会达到业绩目标。


韦思舜法官相信,若不是安盛的疏忽耽误了保诚聘请拉美斯,后者是会加入保诚的。然而,法官说拉美斯没足够证据证明他在安盛的收入是估算损失的合理方式,但保诚拟议给他的配套却是较适合的参考。


至于他要求2016年至2020年的收入损失,法官认为没足够证据显示他的团队能达100人,所以只批准至2018年的赔偿,但金额减半。法官驳回他加重赔偿的诉求。


安盛发言人告诉《联合早报》说:“我们已针对裁决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