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离职后把12名客户的保单丢在停车场的垃圾桶里。他因没保护客户的个人资料,被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罚款1000元。


一名公众去年10月10日向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投诉,在裕廊西第821A座多层停车场的垃圾桶旁,发现一个塑料袋里装有12个人的保单和两封信。保单内容有保户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保额等。


洪瑞松(译音)终止和保诚保险的代理合约之后,把上述客户的保单丢在停车场的垃圾桶。他说,他是应客户要求清理这些文件,但他把保单和信件放入塑料袋,然后丢入垃圾桶里,而不是放在垃圾桶旁。


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前天发表判词,裁定洪瑞松处置客户保单不当,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对他施加1000元罚款。


委员会指出,洪瑞松之前是保诚的代理,但并非这家保险业者的雇员。洪瑞松作为保险代理,有权控制和管理客户的个人资料,包括如何储存和收藏这些资料。因此,无论他是在职或离职,有百分之百的责任保护客户的个人资料。


不过,洪瑞松没根据保诚的程序,使用这家公司提供上锁的碎纸机来销毁客户文件,或在离职前把客户保单等文件交还给保诚。洪瑞松对此解释说,碎纸机在总部,但他的办公室在支部,把保单带去总部销毁不方便。


委员会说,他的借口无法令人接受,尤其是他在终止合约后进行行政手续时,能一并妥当处理这些保单,但他只是把保单放入塑料袋里丢进垃圾桶,做法完全不足,任何人打开塑料袋就能轻易取得这些保户的个人资料。


委员会建议,把含有个人资料的文件用碎纸机销毁、烧成灰烬或者用化学品把纸张融成纤维。


委员会在考虑到保单和信件含有的个人资料属敏感性质,但文件并非丢弃在人流量高的地方如大街或商场,认为1000元罚款是恰当的处分。


保险代理洪瑞松没根据保诚的程序,使用碎纸机销毁客户文件,在离职前也没交还保单等文件。对此,洪瑞松称要把保单带去总部销毁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