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雨树民事纠纷中输掉官司的72岁法拉利女司机,因为挥拳打伤一名男司机,昨天被判蓄意伤人罪名成立,法官择日下判。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4年2月25日下午约5时,被告徐嘉仪在直落亚逸街挥拳打伤宝马司机钟炎平(39岁)脸部,导致他的右眉部位割伤。经过两天审讯后,徐嘉仪昨天被定罪。
根据控方陈词,钟炎平把车子停在靠近天福宫的一条单行路上等候停车位。开着红色法拉利经过的徐嘉仪,将车子停在宝马旁边,不断鸣车笛要他移开车子。
然而,钟炎平认为马路够宽,拒绝要求并向徐嘉仪说“不会开车就别驾法拉利”。徐嘉仪随后下车用手机拍照。
事发时,目击者蔡英伟刚好经过,提议帮徐嘉仪疏导交通让车子通过,但被拒绝。徐嘉仪随后走向坐在车内的钟炎平,并挥拳打他。
然而,徐嘉仪在庭上答辩时称,钟炎平先揶揄她驾车技术差,再大声用粗话辱骂,让她备受侮辱,才赏了对方一巴掌。
根据蔡英伟供证,他没有听到钟炎平骂粗话,自己与钟炎平也看到被告握紧拳头而非掌掴。
控方在结案陈词中指出,被告的说法前后不一,部分供词也欠缺合理性。
国家法院法官谢源发接受控方的证词,认为钟炎平没有使用粗话,不接受她基于本能反应伤人的说法。
法官择日下判
法官表示,控方已列出所有合理疑点,证明徐嘉仪蓄意伤人。
徐嘉仪昨天身穿白色套装和短裤出庭,聆听法官裁决时木无表情。她目前保释在外,法官择日下判。
徐嘉仪去年被控七项控状,除了这起蓄意伤人案,其中四项与雨树纠纷有关,另两项是把汽车停在乌节路中央挡路和骚扰他人。其他六项控状法庭将另行审理,目前仍在审前会议阶段。(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