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女雇主因为没有支付女佣近一年的月薪和工资,被人力部提控上庭,罪成可面对罚款和监禁的刑罚。
欠约5700元薪水
人力部昨天发文告说,30岁的新加坡籍妇女李君在日前被控。
她面对的13项控状指她没有支付缅甸籍女佣月薪和休息日工资,总额约达5700元。
调查显示,这名女佣从去年3月7日至今年2月21日没有收到任何工资,李君因此被控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
人力部也已禁止李君雇用外籍女佣。案件将在下月12日上午11时过堂。李君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面对罚款最高一万元、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根据工作准证条例,外籍女佣的工资每次结算时不应超过一个月,而且雇主须在结算工资时段结束的七天内支付女佣。
雇主也须保留每月支付工资的记录,记录上也要有女佣的书面确认。
雇主应向女佣确认她是否要开个人银行账户,让雇主通过银行转账直接支付工资。雇主不应该为女佣保存工资,或以此为雇佣条件。女佣若要求雇主帮忙储蓄工资,雇主应该拒绝。
人力部提醒外籍女佣若没有收到工资,应立即向雇主反映;若拖欠工资的问题持续未解决,女佣应向人力部举报,或向女佣中介求助。
公众若知道有女佣没有获得工资,可通过电邮mom_fmmd@mom.gov.sg或热线6438-5122提供详情给人力部。所有资料将保密。
